南京怎样才能得到法律援助?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怎样才能得到法律援助?
您的位置:首页  »  
 

怎样才能得到法律援助?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怎样才能得到法律援助? 一、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二)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
  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7、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援的。
  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二、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
  第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第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第三、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申请条件同上
   三、怎样才能得到法律援助?
  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首先,先确定自己是不是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比如是否是经济困难,是否残疾人等。如果确认自己符合申请人的条件的,那么需要确认自己的案件是否在法律援助的范围之内,如果属于的,那就可以到当地的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按司法局的要求提供就可以了。
  
  
  

·国家对非法集资案件管辖地有哪些规定?
    什么是不合法集资呢?刑法上的不合法集资是指: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所谓不合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安排未经同意。违背法令、法规,经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大众或许集体征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本钱罪的行为本质地点。那么,国家对非法集资案件管辖地有哪些规定?下面我们带...

·在我国国家拒不认罪必须严惩吗
    在犯罪嫌疑人的相关审判过程中,执法人员和相关监察工作人员会进行收集犯罪证据向法院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若是符合事实则会判出相应的徒刑和处罚。那么,拒不认罪必须严惩吗?按照我国国家的规定,若是拒不认罪的当事人符合犯罪依据依然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一、拒不认罪如何处罚 首...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亡职工父母符合供养亲属标准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寡老人的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可领取直至二老去世。 2、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可参考劳保部18号令《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第三项...

·劳动者工资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者工资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

·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工程建
    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各种工程建筑着我们的城市,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繁荣发达。我们知道建筑高楼大厦的时候都必须要保证工程的质量的,毕竟工程的安全也是人民群众的安全,那么,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是怎么划分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工程...

·已经立好遗嘱被继承人能否变更遗嘱
    已经立好遗嘱被继承人能否变更遗嘱?被继承人可以更改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可以私下协议么?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可以私下协议么?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双方签字即可,无需公证,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 协商不成,起诉离婚时,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

·专利申请可以撤回
    申请专利,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文件。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后,在申请的专利权批准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撤回专利申请。

  &nb...

·土木建筑工程投标书
      注:① 本投标书系国际顾问工程师联合会会同国际建筑与公共土木工程联合会拟定。
  
  致:____
  先生们:
  经研究上述指定工程施工的图纸、合同条件、说明书和建筑工程清单之后,我们作为签署人愿按照上述图纸、合同条件、说明书和建筑工程清单,按_...

·除了父母外其他家庭成员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吗
    除了父母外其他家庭成员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吗?除父母外其他家庭成员对未成年子女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