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概述及征收方式ʦ绰13951899110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概述及征收方式
λãҳ  »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概述及征收方式

www.nj48.com Ͼͬʦ

    众所周知,多数企业每月月中都需要向国税和地税申报纳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在国税缴纳,而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都在地税局缴交。作为公司的财务需要及时缴纳税费,否则会产生滞纳金,按照每天万分之五收取。
   一、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该收入主要用于各地方的教育经费的投入补充。
  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2%
   二、概述
  地税国税构建代征协税机制(3张) 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计算征收,征收率由各省地方税务机关自行制定。
  地方教育附加历史形成编辑 地方教育附加不是全国统一开征的费种,其开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
  据此,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于1995年9月1日 开征地方教育附加费,辽宁省于1999年1月1日起开征,福建省于2002年1月1日起开征, 征收率均为1%。此后,陆续有省、直辖市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 》( 财综[2010]98号)。 财综[2010]98号要求,各地统一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已经报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具体的开征时间由各省自己制定方案后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审批。文件下发后, 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
   三、地方教育附加全面开征
  011年7月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各地区要加强收入征管,依法足额征收,不得随意减免。
  《意见》提出,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具体要求如下: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的要求,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进一步调整土地出让收益的使用方向。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地区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意见》指出,各地区要加强收入征管,依法足额征收,不得随意减免。
  《意见》指出,落实上述政策增加的收入,要按规定全部用于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同时,不得因此而减少其他应由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
   四、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
  1、教育费附加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也可委托国家税务局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 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的我们在文中阐述了为促进各地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从而向需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个人或企业征收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方式是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者之和的百分之二向地税局缴纳教育费附加。如还需了解,可以继续浏览下面的延伸部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孙子是第几继承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孙子是第几继承人?1、孙子不是第一顺位也不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只有父亲死亡后,孙子才会获得遗产的继承权。2、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

故意放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放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故意放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 (1)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

我国刑法对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
    我国刑法对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我国《刑法》对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二)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

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员工 一、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员工?
    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员工 一、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员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

有孩子了想离婚怎么办?
    一对夫妻感情破裂最终走向了离婚,但是婚姻关系解除不仅牵扯到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分割问题,还会牵扯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因而许多感情不和的夫妻在面对有孩子了想离婚怎么办这个问题上表现得十分迷茫,因此对此做了一系列的总结。 一、有孩子了想离婚怎么办 1、关于是否能够离婚: 离婚是个...

交通肇事无责任方该怎么索赔
    交通肇事无责任方该怎么索赔如果经过公安交警大队的责任划分,认定事故中的一方是无责任的话,那此时另一方自然承担的就是全部责任了。这种情况下无责任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相应的赔偿,那实践中交通肇事无责任方该怎么索赔?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肇事无责任方该怎么索赔 ...

二婚带来的小孩离婚后继承权是否拥有?
    二婚带来的小孩离婚后继承权是否拥有?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二是,受继父或继母长期抚...

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是指在工作中,
    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是指在工作中,企业内部之间的关系处理。而劳动争议处理,往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这个时候往往需要有关部门参与进来,属于公司外部的关系处理。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释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两方面的内容。 一、劳动关系管理 “劳动...

结婚登记流程需有婚检吗
    结婚登记流程需有婚检吗 一、结婚登记流程需有婚检吗 依据现在的《婚姻管理条例》,对婚检的强制要求已经取消了,反而变成了一种自主选择的形式。但是从保护我们个人的合法利益的角度来分析,婚检还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像一些遗传病、传染病、不宜生育等影响婚姻质量的疾病,只有进行婚检才能真...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