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保证金吗,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保证金吗,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保证金吗,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
  
  离婚纠纷的情况出现一般都是财产分配不均导致的,对于这种情况很多人都会直接选择走司法的途径来解决离婚财产纠纷的问题,但很多人说在离婚财产纠纷过程中是需要缴纳保障金额的,不过并不准确,那具体来说离婚财产分割需要保证金吗?离婚财产能不能不分割呢?
  
  离婚需要缴纳保证金吗?
  
  离婚财产纠纷司法途径解决的话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保证金的,如果涉及到财产金额大的话可以选择申请冻结财产进行处理。
  
  一、离婚财产可以不分割
  
  1、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法》赋予的权利,当然,如果当事人意思自治不分割,法律也允许;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可以协议解决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含义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
  
  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一般是很难处理的,因为现代社会人们的利益性都非常高,双方既然都选择离婚自然都不会再留太多的情面,所以会有很多不好处理的方面,不过在生活中我们还是应该选择正确的婚姻价值观,这样的话没有离婚的出现。
  
  

·禁止结婚的血亲包括哪些
    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中,就包括了禁止近亲之间结婚,而这里的近亲其实也可以理解为血亲。那法律中明确规定的禁止结婚的血亲都包括哪些呢?除此之外,还禁止哪些情况下的男女结婚?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禁止结婚的血亲包括哪些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少
    在计算加班加点工资的时候,需要先了解清楚该劳动者具体加班的时间长短、加班的时间段以及加班加点工资的基数。缺少任何一个,那么都是无法计算出最终的数额的。那这里面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私人之间借款应注意什么
    私人之间借款应注意什么 1、一要问清用途。 《民法典》规定,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问清用途很重要,若明知借钱是用于赌博、诈骗等违法活动,不仅可能血本全无,还要赔进罚款。 2、二要摸清信用。 要从平时交往中...

·无过错方起诉离婚能不能赔偿?
    在当今社会,出轨和第三方插足已经成为了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大因素,作为无过错的一方,在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离婚。目前大部分离婚案件中,都有一方存在过错,这时,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的时候往往会有一定倾向性。那么无过错方起诉离婚能不能赔偿?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欠债不还法院会怎么处理?
    欠债不还法院会怎么处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您都知道这个道理,但是有些人欠债后因为还不起或者其他原因,不还钱,甚至失踪,这是对借款人一种很不尊重的行为,那么欠债不还法院会怎么处理呢?今天我们给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欠债不还法院会怎么处理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

·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一、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保险条例...

·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会造成什么后果?
    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会造成什么后果?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公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只要是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若是房产商卖房没有土地使用权,将会造成以下我描述的情况,下面有为你解答。一、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

·一、租房合同怎么网签备案在哪里签?
    一、租房合同怎么网签备案在哪里签? 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的相关内容介绍,如果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撮合达成的住房租赁交易,可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实施合同网签。 如果是出租人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住房的,可前往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由专业窗口提...

·申诉审查处理
    受理和审查申诉,是发现错案的重要途径。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对已经发 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其他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复查纠正的意见。1...

·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几种
    有的劳动者与单位订立的是书面劳动合同,而有的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具体说到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上,究竟哪种形式才是得到国家认可的呢?关于这问题,我们将从法律规定中告诉您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几种,进而解开这个谜团。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几种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