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申请计算机软件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申请计算机软件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您的位置:首页  »  
 

申请计算机软件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表格,2份)。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5、申请人委托办理著作权登记的《授权委托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1、转让合同的形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2、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探视有关法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探视有关法律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探视具...

·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
    如今,房屋出租是一项很不错的收益。当然,房屋出租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要求进行,办理好相关手续。那么,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类问题。 一、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

·一、如何解除长期劳动合同?
    一、如何解除长期劳动合同?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不同合同形态的一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

·职工非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职工非职务发明创造的认定条件是什么?非职务发明创造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从事的发明创造不是本单位规定任务;二是没有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二、职务发明的具体认定及法律依据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您都知道,我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会知道我们购买的房子的使用期限也是有限度的,住宅的土地使用权为70年,在三十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是肯定的,很多人以为只要购买了房子就是自己的,这是不正确的想法。一、住宅土地使用...

·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的标准
    虽然我国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放开了二孩政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的动摇。也就是说,我国公民仍然不能违反我国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生育,比如说超生三胎。如果有这种行为,将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我们通常称为超生罚款,但是其实它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种行政性收费。今天...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由于企业经营不善,或者出于节约成本或者转型的考虑,对既有员工进行裁减。但是裁员是个很敏感的问题,对于劳资双方都有风险。对于劳动方失去了未来收入的来源,对于雇佣方也存在法律的风险。那么,一份好的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是怎样的呢?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第( )号 员工姓...

·家庭暴力要保存哪些证据?
    家庭暴力要保存哪些证据?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家庭暴力要保存哪些证据?大多数家庭暴力都是发生在夫妻之间。此时遭受家暴的一方可以要求离婚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家庭暴力...

·刑诉法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么
    刑诉法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么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