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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计算机软件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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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计算机软件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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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表格,2份)。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5、申请人委托办理著作权登记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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