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内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内容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内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内容
  
  如果公司即将面临破产,要进行破产的清算,清算和处理公司的债务以及财产。对于公司的债务,公司一定要进行担保,担保债权在破产清偿中对于一般的债权来说,会享有优先受尝的权利。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破产清算担保的具体内容。
  
  一、破产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公司破产清算担保
  
  担保债权在破产清偿是得到保障的,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担保权债权在破产清偿中对于一般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尝的权利。
  
  1、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又可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及一般保证(补充责任保证)两种方式。在破产程序中,破产企业对外提供保证担保的,要考虑保证担保的方式以及主债权是否到期两方面因素。
  
  连带保证,对于连带保证担保,若主债权已到期,债权人可以直接参与申报债权。一般保证,对于一般保证担保,则存在先诉抗辩权的问题,即债权人必须先向债务人求偿,或者待债务到期后先向债务人求偿,然后再向保证人求偿,但此时保证人的破产财产可能已经分配完毕,显然对于债权人有失公平。对此实务中存在不同观点。
  
  2、物的担保
  
  在破产企业为第三方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第三方债务的债权人即担保物权人有权就担保物优先受偿。《破产规定》中规定破产财产不包括担保物,担保物权人是否应当申报债权?实务中存在不同的观点。破产企业对外提供物的担保,担保物权人有权就担保物优先受偿。至于是否参加债权申报,本人认为担保物权既然性质上为物权而非债权,自然就担保物适用“物权优先于债权”的规定,担保物权人应向破产管理人主张按物权法及担保法的规定优先受偿,但该主张程序并非称为“债权”申报。
  
  一般分为保证担保和物的担保。对于担保债权,在破产清偿中,享有优先受尝的权利。破产清算组,按照破产清算的流程,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偿还,债权人债权人必须先向债务人求偿,及时的申请破产清算。
  
  

·国家赔偿天数包括本日是否合理
    国家赔偿天数包括本日是否合理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国家赔偿的起赔时间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

·新刑诉法保证金数额如何确定?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会根据被告的犯罪情节做出判决,比较轻微的犯罪分子,可能会处以拘役。这样,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没有担保人的话,当事人需要缴纳一笔保证金,等刑罚执行完毕后,保证金可以退还给当事人。那么,新刑诉法保证金数额如何确定?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

·律师提示:警惕黑客盗取邮箱密码冒充主人谈生意诈骗货款
    犯罪分子针对外贸企业下手,由于目前外贸订单主要依靠电子邮件来往,较少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确认,一般情况下,客户对电子邮件内容不会产生怀疑,给诈骗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犯罪分子拥有一定黑客技术,通过后台植入木马程序,引诱他人访问相关网站链接,从而盗取诸如QQ、电子邮箱、网游、...

·债权债务纠纷到法院后怎么处理
    债权债务纠纷到法院后怎么处理 债权债务纠纷到法院后法院会怎么处理呢?是不是所有的情况法院都会受理呢?受理之后法院会怎么处理呢?相信您对这些方面多多少少都会有些疑惑吧,我们就整理了法院受理之后的情况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在一般情况下债权债务纠纷分为两种情况: (一)请当地人民调解委员...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什么?
    在营改增之后,许多商家为了逃避税收,都打起来了使用假冒发票的心思。因为相关文件较少公开,很多普通人对于假冒发票的犯罪都了解。那么,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什...

·多大年龄为童工,童工年龄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只有具备了资格的人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即成为劳动者,而这其中对劳动者的年龄就作出了要求。那么您知道多大年龄为童工吗?童工与未成年工是不同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多大年龄为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

·监护人范围民法总则中条例有哪些
    监护人范围民法总则中条例有哪些? 民法总则保障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经过不断的完善和修改,基本上能实现保证所有公民的权利。最新民法总则则进一步修改完善,对监护人范围有了进一步的修改,让更多人群受到法律的保护,修改的具体内容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监护人范围民法总则中条例有哪些?下面详...

·盗窃罪最高刑期是多久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生活中经常都会看到一些盗窃犯罪,而一旦认定盗窃行为构成了犯罪的话,那之后就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我国法律中规定盗窃罪最高刑期是多久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盗窃罪最高刑期是多久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

·保密承诺书模板怎么写
    保密承诺书模板怎么写 保密承诺书模板 (适用于单位)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为加强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技术资料和数据的保密管理,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为甲...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比例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赔偿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大问题,同时也是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实践中,事故的赔偿比例是根据交通事故承担的责任而确定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比例是怎样的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比例是怎样的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