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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没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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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没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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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之间有孩子却离婚的例子经常发生。对于有婚生子女的夫妻双方离婚,其不仅仅会对于婚内财产的分割问题还会产生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夺。夫妻双方中没有获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在离婚之后并不意味着就不需要对孩子进行抚养。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对于不能够独立生活或者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双方皆有抚养义务。那么离婚抚养费没给怎么办?以下我们就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一、向法院进行起诉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二、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
  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父母对孩子进行抚养是其需要承担的法定义务,不管夫妻双方的婚育状况是怎么样的,他们对孩子的抚养义务要从孩子的出生一直延续到孩子成年或者能够独立的生活。夫妻双方的离婚并不能免除这一项义务。那离婚抚养费没给怎么办,其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使对方承担起应当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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