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父母离婚之后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父母离婚之后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
您的位置:首页  »  
 

在父母离婚之后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这不会受父母解除婚姻关系的影响。因此有的人想要借离婚来免除自己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这显然是不现实的。而在离婚之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了。那么在父母离婚之后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父母离婚之后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婚姻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这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包含了孩子抚养费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种情况下,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实际上还是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针对“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参照此规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认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的承担约定,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对方再不主动履行,你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需要说明的是,我国法律在抚养费的标准上面是没有做出统一规定的,而在具体需要计算抚养费数额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家庭的实际情况,由此在不同的家庭中实际计算出来的抚养费就是不同的,这点还请您注意。
  
  
  

·2023私人正规欠条怎么样写
    欠条格式: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1,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2,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

·大病医保比例的报销是多少?
    一、大病医保比例的报销是多少 1、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 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 2) 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 3) 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3...

·刑事附带民事撤诉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撤诉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一、刑事附带民事撤诉申请书写作规范 (一)首页上方注明文书名称。 (二)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基本身份事项。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是怎么划分的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是怎么划分的虽然现在的建筑领域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规模化的管理体系。工程在完工以后,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检验,有些时候可能会选择抽查的方式。但是可以保证,只要是正规的建筑公司,基本上建筑工程质量都是有所保障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是...

·江西超生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一般而言,在什么情况下收取社会抚养费呢?不符合法律规定,超生多的生儿育女从而会被行政机关强制性的收取超生费用。所以说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强制性及补偿性收费。那么对于江西省的抚养费具体的标准是如何的,也就是说2017年江西超生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呢?由我们年糕整理编写,本文仅供参考。 ...

·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的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
    农民工作为用工领域中的弱势群体,经常面临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事情。《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法律,对于保障农民工权益有非常大的作用。那么如何加大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的保护力度?下面我们通过整理的这篇问题和您探讨一下。 一、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1、...

·在我国如何起诉离婚收集证据
    起诉离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原告来说浪费的时间可能会比较多一点。因为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注重证据的,没有证据,那么再多的口舌之争也是苍白的。因此如果决定要通过法院对自己的婚姻关系进行判决的话,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才可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如何起诉离婚收集证据? ...

·一、婚内养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吗?
    一、婚内养小三生孩子是重婚罪吗? 1、婚内养小三生孩子不一定是重婚罪,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重婚有两种情况: (1)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 (2)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

·住宅土地使用证年检需要吗?
     土地使用权证是拥有者对于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及所有权证明文件。对于住宅土地使用权证有限期一般为70年,那么住宅土地使用证年检需要吗?对于相关法律里并没有规定土地使用证要年检,也就是说在70年的有限期间是不需要没年检验的,而且到期后会自动续约。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确权后宅基地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一、土地确权后宅基地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所有,是村里按户给农民申请的,农民对于宅基地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对于宅基地的继承,必须遵守集体财产规定。这2种情况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1、继承人和父母一起生活居住,其继承人也是村集体成员,这种情况,女子是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