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经销商协议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经销商协议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经销商协议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经销商协议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很多时候会听到经销商这个词,我们对此不是很能理解,其实经销商大都是指的出口方和进口方,而经销商协议是指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的协议,是为了双方的利益,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经销商协议的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经销商协议合同范本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项目 乙方向甲方授权成为"汉迪竹业专卖店",甲方在乙方指定区域内经销"汉迪竹门"及其系列产品,甲方负责该区域内的产品销售。
  
  第二条 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从 年 月 日开始到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内,甲乙双方联合协作经营。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
  
  1、甲方权利
  
  1.1、享有在 区域内汉迪竹门及系列产品的专卖权。
  
  1.2、当甲方达到乙方相关优惠条件的要求后,甲方享有优惠权。
  
  2、乙方权利
  
  2.1、为实施营销策划,有营销方案决定权利和价格体系决定权。
  
  2.2、销售客户的查询权。
  
  2.3、限定甲方经销区域的指定权。
  
  2.4、对甲方经营活动的监督权。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义务:
  
  1.1、甲方必须在乙方指定区域内经销相关产品;不得在规定的区域以外,从事经销活动。
  
  1.2、甲方必须执行乙方制定的价格体系、营销模式、销售政策及制度。
  
  1.3、甲方不得做有损乙方利益和形象的事。
  
  1.4、无条件支持并参与乙方在甲方区域内的促销活动。
  
  2、乙方义务:
  
  2.1、向甲方提供已经具备的用于销售方面的各种宣传资料以及定期市场营销的专业培训。
  
  2.2、协助甲方开拓本地市场并及时处理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应随时将对合同产品所做的一切改进以及新开发产品通知甲方。
  
  2.4、应及时将乙方将要进行的广告、促销活动通知甲方。
  
  第五条 激励条款 甲方按乙方要求条件下经销时,根据相关情况享有如下优惠条款:
  
  1、乙方按相关标准为甲方提供专卖店装饰支持(具体参照《经销商店面装饰支持政策》标准执行);补偿的金额折合为相关产品数量,在提货时抵扣。
  
  2、市场成长期,甲方超额完成当月乙方基本销售额后,甲方享有超额折扣(具体参照《经销商超额折扣办法》实施)。
  3、甲方接到 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提供相关工程合同的证明材料)时,可享受工程优惠折扣。但工程项目不计入基本销售额。
  
  4、凡促销产品和优等级以下产品均不享受折扣优惠,也不计入基本销售额。
  
  5、乙方除正常广告投放外,根据甲方销售情况酌情给予本地广告以及促销活动支持,具体参照《经销商广告支持政策》执行。
  
  6、乙方每年终将对销售业绩突出的经销商进行表彰奖励。
  
  第六条 约束条款 甲方在乙方授权经销期限内受如下条款的约束:
  
  1、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保证金 元(大写: ),以保证乙方价格体系、营销模式及制度、店面形象以及样品的统一性、完整性。当甲方违反保证项中之任意一项时,乙方有权处以甲方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具体参照《经销商保证项目及处罚条款》执行)。
  
  2、甲方经销的汉迪系列产品,最低销售额不得低于每月的基本销售额,低于该金额时不享有超额折扣。
  
  3、甲方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拓期)未完成销售任务时,乙方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4、甲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经销商资格;触犯法律时,乙方将追究甲方相应法律责任:
  
  4.1、故意毁损乙方声誉形象的;
  
  4.2、不执行乙方控制价格,乱定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
  
  4.3、对消费者态度蛮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4、对乙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4.5、故意拖欠乙方货款一周以上的;
  
  4.6、消费者投诉率超过15%的(投诉率=被投诉次数/总投诉次数)。
  
  第七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现款现货原则"。
  
  2、业务联系中凭传真向乙方要货,须每批要货的货款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再计划安排供货。
  
  3、甲乙双方日常交易实行最低零售限价结算制,即甲方所需产品单价一律按照《汉迪产品最低零售限价表》结算。
  
  4、乙方每半年给甲方现金返利一次,返利空间以所购产品最低零售限价的18%进行结算。
  
  第八条 质量问题 乙方各类产品,应确保质量。凡在拆包后发现产品内在品质问题,由甲方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和法定时间十天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措施补救或退货。其运输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如属超过法定时间十天或甲方收货后保管不善、超期储存等所引起的质变,应由甲方负责。 任何非自然因素(运输不当、搬运不当、使用不当等)和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洪水、战争等)不能退(换)产品。
  
  第九条 甲方经销乙方产品,并承接工程者因甲方施工不当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以上文章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经销商协议合同范本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协议总共有九条,具体的内容在我们的文章中详细的描述出来了,我们都知道,经销商协议是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而签订的,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拆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按行政诉讼庭审的程序,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受理裁决是否属于被诉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裁决是否拥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即证据;裁决程序是否合法;裁决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得当。 1、职权范围: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占土地性质的不同,即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拆迁裁决机关应分别是...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买房的。但是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不是像您想象中那样只要提出了申请,就一定能获得贷款。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那究竟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河南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侵权罪也是属于一种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不管是在定罪还是处罚的实施,都必须要清楚的知道具体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而在我国不同地区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数额规定都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主要为您介绍的是河南侵占罪立案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河南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河南省高级人民...

·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醉驾发生的事故更是屡见不鲜,事
    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醉驾发生的事故更是屡见不鲜,事故发生后有的人为逃避责任,找人顶罪的案例也不在少数,这种找人顶罪的行为严重破坏了交警持法和社会秩序,今天我们就征对醉驾肇事顶替人和行为人如何罪?这个问题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醉驾肇事行为人如何定...

·对于虚假诉讼罪在哪立案?
    对于虚假诉讼罪在哪立案?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刑法修正案(九)对虚假诉讼犯罪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认定该罪,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行为方式。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

·未成年犯罪过20年抓到怎么办?
    一、未成年犯罪过20年抓到怎么办? 如果之前犯罪的时候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则不受追诉期限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当时未立案,本案已过20年不受追诉期限制,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犯罪时属于未成年,不适用死刑,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

·购房合同中交付的规定
    交付,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按合同的约定将购房人购买的房屋交给购房人,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

    二、所交付的房屋符合...

·工伤鉴定书拿到就可以辞职吗?
    工伤鉴定书拿到就可以辞职吗? 辞职的话是随时都可以进行的,所以工伤鉴定书拿到之后是可以辞职的。 二、工伤赔偿项目 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

·胎儿的继承份额是怎么规定的
    胎儿的继承份额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

·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合法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受理;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诉讼...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