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中对“工伤”的定义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
  
  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因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
  
  首先要区分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伤残等级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 16180-2006 )j)十级
  
  1、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
  
  2、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
  
  3、双眼矫正视力≤0. 8 ;
  
  4、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由此可见,从我们的文章之中我们可以知道,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首先要区分是工伤还是人为伤害,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不同的伤害程度等级不同。劳动者可以根据工伤伤残的级别获得相应的赔偿。虽说有赔偿,但是痛苦还是自己承受,所以我们建议工作的时候还是小心为好。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 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国____...

·同时抗辩权履行的作用,及其适用范围?
    同时抗辩权履行的作用,及其适用范围? 当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属于对等且互相牵制时,在一方没有给付之前另一方可以使用同时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但是同时抗辩权并非是永久性的。只要对方当事人按照合同完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则同时履行抗辩权失效。那么同时抗辩权履行的作用是什么呢?其...

·入职未签劳动合同员工要怎么办
    我们知道,参加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是必要的,但是有的企业会不签订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对于职工本来来说利益将会受损。劳动合同是对职工是一种基本的保障。那么,入职未签劳动合同员工要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向您介绍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入职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可以申请仲裁: 1、劳动...

·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一、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没财产双方就可以以其它的事由来进行起诉离婚,同时法院也不会主动的要求对方进行分割财产;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公司决议表决权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

·企业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如果没有按时签订,还需要进行
    企业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如果没有按时签订,还需要进行补签。不过,如果进行补签,用人单位要支付之前没有签订合同时的两倍工资,这对企业是一个督促。那么劳动合同补签后能否免除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补签后能否免除支付两倍工资的责任 劳动合同补签...

·什么是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
    什么是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平等的享有各项民事权利。若按民事权利作用来划分的话民事权利有形成权、请求权与抗辩权之分,虽然我们都知道您可以平等的享有这些权利,但是对于具体的权利内容绝大多数表示不了解,甚至将它们混为一谈。那么什么是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呢?下面就由...

·婚姻法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抚养孩子相信是任何夫妻在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并且说句实话,现在一个小孩的成长,作为小孩本人来说,如今面临的各种各样的压力也是非常多的。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基本上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法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

·撤销缓刑程序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要是在缓刑考验期间发现漏罪、再犯新罪以及严重违法的话,那此时就会被撤销缓刑。当然撤销缓刑的时候也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并且这个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究竟撤销缓刑程序应该注意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撤销缓刑程序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刑法第77条规定...

·一、告重婚罪法院会走访吗?
    一、告重婚罪法院会走访吗?重婚罪是需要由法院走访,并进行合法的调查取证的,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1
  • 2
  • 3
  • 4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