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外合资企业法减资流程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中外合资企业法减资流程
您的位置:首页  »  
 

中外合资企业法减资流程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中外合资企业法减资流程
  
  对于合资企业我们并不陌生,经常在电视上或者生活中都会听到,合资企业指的是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国家对于合资企业法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法的相关内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合资企业
  
  合资企业一般指中外合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可以是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中国合营者目前只限于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个人和个体企业。经审查机关批准,合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它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合营企业还不能发行股票,而采用股权形式,按合营各方的投资比例分担盈亏。
  
  二、中外合资企业法减资流程
  
  (一)办理商务局变更审批,取得批复及新批准证书约12个工作日
  
  1、变更申请表、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董事会决议
  
  3、章程修改协议书
  
  4、承诺书
  
  5、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注:减少注册资本需注明数额
  
  (二)中外合资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局变更审批,取得新营业执照约7个工作日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
  
  6、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三)中外合资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取得新组织机构代码约3个工作日
  
  1、代码变更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IC卡原件
  
  (四)办理外汇管理局变更,取得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及外汇业务核准件约20个工作日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批复文件、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
  
  4、章程修改协议书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法减资流程相关内容的全部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我们都知道,合资企业是中国和外国的共同投资的企业,至于合资企业法这一方面,国家有相关的规定,行文至此,还有想了解的知识可以点击下面的延伸阅读部分。
  
  

·个人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个人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一、个人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行为人逃匿导致工资账册等证据材料无法调取或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有关工资支付等相关证据材料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对劳动者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应积极收集可证明劳动用工、欠薪数...

·如何向国家申请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如何向国家申请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版权在我国叫做著作权,一般来讲,作品自创造之日起就具有了著作权,我国采取的是自愿登记原则。那么对于那些想要申请著作权登记的人来讲,他们该如何向国家申请版权登记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向国家申请版权登记 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流...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是否有效?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是否有效?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是否有效? 有效的;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

·民事债务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民事债务纠纷的证据有哪些很明显,民事债务纠纷就是基于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此时虽然解决方法有很多,但是大部分都是通过诉讼来处理的。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有可能获得有利判决,那么民事债务纠纷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民事债务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一)债务...

·务工费和误工费的区别是什么?
    务工费和误工费的区别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

·一、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可不可以?
    一、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可不可以? 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可以的。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

·什么是判管制和拘役的情形?
    什么是判管制和拘役的情形?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 第二十条 、被拆迁人持有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含撤组剩余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同)和房屋产权证(含建房许可证,下同)的,按本办法给予补偿。拆迁补偿以前述两证所载的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为测算依据。 宅基地集体...

·离婚孩子上大学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离婚纠纷一般都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不仅包括财产的分割还有子女的抚养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通常这笔抚养费只向未成年子女支付,那么,离婚孩子上大学抚养费是否可以索要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离婚孩子上大学抚养...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