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国家关于土地使用证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买房时,除非办理房产证之外就是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了,土地使用证如果不小心丢了,那么还可以去补办回来。那么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有房产证,没土地证,不可以办理过户。因为办理不动产产权转移,必须要提供证明权属归其国有的有效法律文书。
  
  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由此可知,山东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答案是不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过户的,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是一定要办理的,行文至此,相信您对于山东土地使用证相关的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更多相关的问题可以点击下面的延伸阅读部分。
  
  
  
  

·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怎么处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怎么处理?公积金转移需要办理如下手续:由所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开户及缴存手续。本人持住房公积金龙卡、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管理部同时在缴存证明上为职工提供建设银行转账账号。迁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在当...

·房屋质量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算是比较严重的了,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楼体不稳定;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楼板接合处;墙体空,墙皮脱落;隔音、隔热效果差;门、窗密闭性差、变形;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

·夫妻离婚后谁可以探视孩子怎么办?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离婚案件数目与日俱增,在夫妻感情无法维系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离婚。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争夺或者是探视权落实等问题成为重中之重。就会有人问,夫妻离婚后谁可以探视孩子怎么办?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哪些人能获得探望权 关于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怎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一般有单位解除、双方协商、劳动者提出解除这几种。单位解除关系的情况包括员工造成损害即时解除,员工无法工作提前通知解除和破产解除。后两种情况需要支付赔偿金。提醒:要单位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再签字。以下是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的资料: 一、发出解除...

·职工受伤住院一年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受伤住院一年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社会保...

·离婚财产官司司法内容是什么
     离婚的现象在现代比较常见,因为现代人对于感情问题的选择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很多人都认为婚姻应该门当户对,认为这样生活在一起才不会有另外的压力,但其实如果两人性格不合的话,婚姻很容易会破裂,离婚问题所导致的纠纷问题影响着很多人的生活。那如果离婚的话离婚财产官司会按照什么法律进行呢...

·一、离婚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一、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应当在协商不成后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局在受理投诉后会根据事实作出处理的,但投诉前要做好...

·逆向行驶停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逆向行驶停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其实生活当中的逆向行驶停车这是一种非常明显的违章行为,而且这种违章本来就不应该发生,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绝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发生这种违章行为的话,肯定是逃脱不了交警部门的制裁的。但是有些司机对于逆向行驶停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实际上并不是特别的清楚。 一、逆向...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一、在哪些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