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流程ʦ绰13951899110
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流程
λãҳ  »  
 

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流程

www.nj48.com Ͼͬʦ

    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流程
  
  您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基于某种需要也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意味着您失去了对土地使用权的拥有。在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过程中是有许多严格的要求和规定的,转移土地使用权必须严格按照过程来,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的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注意事项
  
  在转让过程中出让方和转让方要注意相关事项,例如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就无法转让等。
  
  (一)转让合同的形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三)转让价格评估事宜
  
  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
  
  1、拟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瑕疵问题,是受让方必须关注的重点。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去国土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有无抵押与被采取司法限制。
  
  2、鉴于有无土地权属及相关争议不易调查,加之受让方的履约能力难以判断,应明确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五)有关税费
  
  转让合同签订之时,双方应对有关应缴纳的税费项目、标准及数额进行咨询,并对税费负担问题进行明确。根据有关规定,税费的计算依据一般为土地成交价,若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的,则应以土地评估价作为计算依据。
  
  (六)土地用途及相关用地条件的变更
  
  1、国有土地转让往往涉及土地用途变更问题,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尤为突出。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能否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清楚。
  
  2、转让前的土地大多是工业用地、办公用地等,转让后多为商业或住宅开发用地,不仅要经规划部门变更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且须缴纳相关配套费用。有的虽不改变土地用途,却需改变出让合同限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等用地条件。
  
  (七)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属问题
  
  1、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无约定的,推定包含。国有出让土地未达到规定开发程度不得转让,划拨国有土地无地上建筑物不得转让。
  
  3、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八)权属变更程序与支付转让价款问题
  
  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合同签订、国土部门审批、补办相关手续、登记办证等多个环节,有时还涉及抵押权解除等程序,故转让费的支付应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根据转让程序设定付款期限与金额,体现相互制约与督促作用,以降低双方交易风险。
  
  (九)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的转让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并非不能转让。可通过与抵押权人协商,以其他担保方式置换或以转让费支付借款的方式解除抵押等方式,实现转让目的。
  
  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几种?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需要重新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明确,明确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者。但是在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对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过程进行规范,确保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过程不对土地的使用范围进行随意的更改,确保规范用地。
  
  

成立事实婚姻有继承权吗?
    如今在我国只能说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一般男女在1994年2月1日之间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这种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否则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对待处理。而在我国拥有合法的夫妻关系,自然双方也就能彼此才继承财产。那事实婚姻有继承权吗?这是很多人不了解的,下文中本站我们就...

对逃避商检罪的行为如何处罚?
    我国实行严格的进出口管理制度,企业进口商品,必须要对进口货物进行报检,取得进口商品许可证。近年来,海关查处的逃避商检的案件比较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如果情节严重,则触犯刑法。那么,对逃避商检罪的行为如何处罚?下面我们结合刑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对逃避商检罪的行为如何处罚...

找不到对方人是否可以离婚
     离婚肯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并不是一个人说离婚,那么就能在法律上面解除婚姻关系的。那要是一方想离婚的时候,找不到对方人的话,那么此时是否还可以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找不到对方人是否可以离婚 能离,我国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结婚自由、离婚自由,...

怎么证明分居两年,如何证明夫妻分居
    夫妻分居离婚属于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形之一,但是也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夫妻才能以这种方式离婚。其中有关于分居时间的要求,即要求分居持续时间达到两年。那么实践中该怎么证明分居两年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怎么证明分居两年1、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因为受到经济条件...

轮流抚养权监护权是否可以
    轮流抚养权监护权是否可以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那就根据协商结果。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

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一、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 必须明确指出的是,能否结案还是得看证据标准。如果真的是没有犯罪或者是因为证据不足而必须终结刑事程序的。其实这种情况也和取保候审没有多大的关系。在这里,只可以明确一点。那就是取保候审最多是可以实施三次的,而且每次的最大限度是可以...

廉租房被收回情形有哪几种
    廉租房被收回情形有哪几种享受廉租保障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廉租房收回,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金补贴或收回所承租的廉租住房,依法追缴其非法收入,按照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享受申请保障房资格;拒不退出的,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隐瞒、虚报或者伪造...

判定非法集资证据有什么?
    在近几年中,社会上也是经常会出现不法分子利用欺骗、隐瞒真相等手段来非法占有公民的财产,那么我们的财产受到损失后,也要第一时间到有关部门进行报案,那么在审理非法集资案件时需要什么证据呢?一般情况下要收集受害人的陈述证词以及涉案的书面证据等。 一、判定非法集资证据有什么? 1、需...

盗取国家矿产资源罪有多大
    如果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会判刑加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任何物品或者东西都有它的所有权,其他人是不能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进行占有的。在生活中,如果有人利用职务之便,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进行侵占的话,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一...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