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地人北京买房政策是什么,有哪些条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外地人北京买房政策是什么,有哪些条件?
您的位置:首页  »  
 

外地人北京买房政策是什么,有哪些条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为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北京市对房地产市场实行了限购政策,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是那些想买房的外地人。对于他们而言,辛苦打拼,能在北京买上房子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因此,对北京购房政策及时跟进和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外地人北京买房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北京市最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外地人北京买房政策是什么?
  1、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对持有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的购房人,且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2、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以及无法提供本市暂住证、连续五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二、外地人北京买房条件是什么?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4、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
  5、如果在北京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符合以上条件在北京再贷款买房,首付款要百分之六十以上,包括百分之六十,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6、集体户口没有以上限制,但是集体户口现在不视为北京户口,你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这样才能在京买房。
   三、外省人在北京买房的手续怎么办理?
  1、前往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购房者须带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京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在京购房申请书。以上资料原件在被验明无误后,交易中心向购房者发放《购房登记表》一份。当购房者填写完登记表,连同复印件其他资料,须报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审核盖章,再由管委会签发《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
  2、前往有意购买的项目销售部。
  购房者在获得《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后,应尽快前往所选定的楼盘,与该楼盘销售部进行洽谈,并办理各种购房手续。由于《通知单》的有效期为6个月,所以购房者应在有效期内办完购房手续,以免《通知单》过期无效。
  3、再次前往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购房者在此阶段可向所购项目的发展商或销售部要求协助,在签订购房合同15日内,携带身份证、暂住证、《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购房合同正、副本。再次前往交易中心申领《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办理产权通知单》。交易中心在审核以下材料符合规定后,向购房者签发《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办理产权通知单》,同时收回《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
  4、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及交纳税费。
  购房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办理产权通知单》、购房合同、暂住证与发展商协同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并按规定交纳手续费、印花税、契税等税费。
  综上所述,从最新的外地人北京买房政策中不难发现,只有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保满五年,并且在本市没有住房的,持有居住证的外地人,才能享受购买一套房的资格。并且只能购买一套住房,不能买第二套。因此想在北京购房的外地人,应该在购房之前,到房管局查询下自身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否则即便资金到位,达不到条件也是白搭。
  
  
  

·劳动者工龄是怎么计算的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
    劳动者工龄是怎么计算的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这个工作时间与劳动者所享受的福利是息息相关的,如劳动者的年休假,医疗期,甚至是劳动者在医疗期所取得的病假工资也与工龄有关。工龄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工龄,指的是劳动者参加劳动的总工作...

·离婚诉状不分或少分财产是否可以?
    离婚诉状不分或少分财产是否可以?离婚诉状不分或少分财产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

·离婚时净身出户要满足什么条件
    离婚时净身出户要满足什么条件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协议一致的情况下,由法院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分割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倾向于保护为家庭付出较多利益者,往往可以多分;...

·降低减少抚养费的情况是什么?
    在孩子未成年的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小孩判给了一方抚养,而另一方需要依法规定的每年提交抚养费,这样来保证自己的小孩能够顺利健康的成长,到孩子年满18岁时即可停止抚养费的供给,但是自身发生一些事故或者是失业等情况,是可以降低抚养费的,那么降低减少抚养费的情况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

·延期交房违约金比例怎么算
    在现实中许多的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以及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如何计算,根据什么来计算的问题,我们下面为你解答这些问题。 一、遇见延期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交付房屋,有以下几种途径:...

·意外伤害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
    (1)目的不同 工伤保险以工伤职工的权益为根本宗旨,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不具有营利目的;意外伤害险可以弥补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伤者经济损失,但以营利为目的。 (2)性质不同 工伤保险是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如果企业不依法参保,将承担法律责任;意外伤害...

·法定继承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法定继承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法定继承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因情形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2、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拘留几天?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拘留几天?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夫妻分居办理离婚证据有哪些
    夫妻要是以分居方式来离婚的话,那么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才行。而此时要求夫妻必须是以感情不和而持续分居至少两年的时间,这就需要用证据证明夫妻分居。那么夫妻分居办理离婚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分居办理离婚证据有哪些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

·一、交通事故自己受伤保险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自己受伤保险怎么赔偿?(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