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作建房协议书模板案例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作建房协议书模板案例
您的位置:首页  »  
 

合作建房协议书模板案例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建造住宅楼或者商业写字楼的时候,一方可能不能拥有所有的资源,这个时候就出现了合作建房这种形式,比如说一方出地,乙方负责施工,房子建成之后双方协商按照一定的形式来分配房屋。可以说合作建房的方式可以形成双赢的局面,那么对于有意向进行合作建房的朋友,我们接下来要为您带来合作建房协议书的范本,供您参考使用。
  
  合作建房合同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年_ 月_ 日依法拥有土地 、位于___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______、计划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图)编号为____ ;
  
  2.乙方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资金的个人代表;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二条 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约定提
  
  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建成_____栋_____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的平房。
  
  第三条 建房资金
  
  经协商双方同意:甲方提供上述地块按当时市值为人民币_____ 元整(¥: ),作为合作建房的资金,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整(¥: 元),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 万元(¥ 元),则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 承担和享有。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 资金的监管及支付
  
  建房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乙方资金需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到位,存入由双方指定的帐户,双方共同管理和支付,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等各项支付款项需双方签字方为有效,
  
  第五条 报批手续及办理房地产证
  
  除按规定应由甲方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办理,甲方有义务毫不迟延的提供办理报批手续所需的材料;因地方法规、法律所限,房地产权证只能是土地使用权人,所以房地产权证只办理甲方,但产权属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第六条 产权分成
  
  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拥有 层房屋的产权,乙方拥有 层房屋的产权。甲、乙双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办理好房屋的房地产证。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属乙方的产权部分可到公证机关办理产权赠与或出让等手续,使乙方产权合法化。
  
  第七条 设计、建筑
  
  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报批并实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产权应分给乙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乙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报批并实施。 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 天内开工,并在第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八条 建筑装修标准
  
  1、地基应按当前建筑标准,挖掘深度 米,用混凝土钢筋筑地梁为 ,钢筋采用 ,整幢房屋采用砖混结构建造。
  
  2、房屋以外四周按规定预留的巷道路面应铺上混凝土,做好路基衔接及户外排水工程。
  
  3、外墙装修标准: 4、室内装修标准:
  
  5、水、电的报装与安装标准: 6、楼梯的装修: 7、门、窗的装修标准: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确认房产和土地一体,房产和土地所有权甲乙双方各占50%,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登记变更为双方共有或分户登记,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土地权属没有变更登记期间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产权共有人的权利,本条款不可撒销。
  
  3、自房产开始建设之日起,涉及房产建设用地规划证,施工许可证等事宜(包括政府各部门的罚款,公关费用)应双方共同承担。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若出现房产被政府征用或强制拆迁情况的,包括房产和土地的拆迁收益(包括拆迁补偿费、回迁安置房产、现金补偿)等相关补偿双方各得50%。
  
  5、甲、乙双方都应响应政府号召,共同遵受法律法规和城市建设规划,共同围护双方权益的义务,相互配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资金未能按约定时间到位或无法到位,造成延误工程计划或无法完成工程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损失。2.如甲方的原因(如邻居阻绕或资料缺少等),造成延误工程计划或无法完成工程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佛山市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协议未能尽宜或没有涉及的问题,双方可签订补允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二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那么以上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合作建房协议书的范本,您可以结合模板和您的实际情况来拟定自己的合作建房合同。在拟订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完整性和双方权责的清晰性。由于事关重大,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难于胜任拟定一份完整的合同,也可以求助于专业的律师。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只要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就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属于性质非常恶劣的金融诈骗犯罪,因而必将受...

·工伤鉴定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遇到工伤的这种情况,如果不抓紧时间维权的话,超出国家规定的诉讼时效,恐怕对劳动者本人将非常不利。所以有很多人在医院治疗期间其实非常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工伤鉴定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毕竟像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这种事情,还是抓紧时间申请比较好,因为本来鉴定期间就需要较长的时间。 一、工...

·自诉
    自诉是指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控诉形式。它在诉讼史上出现远远早于公诉。在刑事诉讼的发展中,“弹劾式诉讼”是最初形成的诉讼模式,启动这种诉讼程序的机制便是被害人或者他的近亲属行使控诉权,这种控诉形式保留了原始社会血亲复仇的遗迹,它的理论基础在于将犯罪视为对被...

·我国政府推出对房子的限购政策以后,大家购买二套房的话,好多方
    我国政府推出对房子的限购政策以后,您购买二套房的话,好多方面都是受限制的,比如说在首付比例、银行抵款、住房公积金等方面。购买二套房的话,也是和首套房一样,肯定是需要缴税的,不过很多人可能觉得二套房的税费和第一套有区别。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购买二套房需要交哪些税? 一、购买二套...

·工伤认定后何时上班呢?
    在公司从事工作时受伤我们通常可以定性为工伤,那么我们每个人或者大多数人都是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只要受伤者去相关机构申请鉴定,都可以去报销。那么工伤认定之后我们肯定会担心什么时候去上班。那么,工伤认定后何时去上班呢? 一、工伤认定后何时上班。 关于这个问题,是需要医生开具相关的证明...

·企业股东变更后原有债务归属是怎样的?
    企业股东变更后原有债务归属是怎样的?一、企业股东变更后原有债务归属是怎样的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

·签订的二次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签订的二次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一、签订的二次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二次转租合同符合以下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①主体合格。 当事人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条件。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行为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先减后并来进行处罚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先减后并来进行处罚吗?是的;《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新罪的数罪并罚,执行“先减后并”原则。有...

·一、根据相关规定在校学生有无误工费?
    一、根据相关规定在校学生有无误工费?不产生,但可以主张护理人员的误工费,学业受损的可以主张适当的补课损失等。如果在校大学生从事兼职工作,那么有证据能证明,可以要求误工费。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误工费的规定为:“受害人有固定收...

·大家也不能单方面的认为用工关系当中职工作为弱势群
    您也不能单方面的认为用工关系当中职工作为弱势群体就永远都是被欺压的这一方,实际上有些公司遇到部分比较无赖的员工以后也是有苦说不出的。归根到底,我国的很多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也根本就没有也不会侵犯了公司的权益的,例如对有些职工所关心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是否必须续签的这个问题就有明确规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