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诉讼中司法鉴定哪些内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诉讼中司法鉴定哪些内容
您的位置:首页  »  
 

诉讼中司法鉴定哪些内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各种诉讼案件中,往往需要用到司法鉴定的结果来判案。司法鉴定的内容涉及很多方面,其中为很多人熟知的是法医司法鉴定,但是很多人对司法鉴定具体包括的内容有哪些都不是很清楚。那么司法鉴定哪些内容呢?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司法鉴定所包括内容的具体介绍。
  
  
  一、文书、印章类鉴定
  
  1、笔迹鉴定、签名鉴定
  
  2、添、加、涂、改文书鉴定
  
  3、签名、盖章先后顺序鉴定
  
  4、伪造印章、印文鉴定
  
  5、纸张、墨水、印油等书写材料鉴定
  
  6、文书形成时间鉴定
  
  二、亲子鉴定
  
  三、法医临床鉴定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故意伤害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是否与患者死亡或者残疾存在因果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意外伤残、重大疾并全残失能等是否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损伤后误工时间的评定:损伤后休息时间的合理性判断;
  
  7、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的依赖情况评定;
  
  8、致伤物推断或损失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者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9、后期治疗项目评定:损伤经治疗后是否需要二次手术及医疗依赖的评定;
  
  10、医疗费审查:损伤后所支付的医疗费合理性审查;
  
  11、骨龄鉴定:是否达到成人年龄;
  
  12、性功能鉴定:是否能进行性-交,男性不育、女性不育等原因分析。
  
  四、法医物证学鉴定
  
  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案件中的血痕、毛发、精斑、唾液斑、骨骼碎片、牙齿等生物检材的dna分型检验进行个体识别、确定身份。
  
  五、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
  
  六、法医毒物学鉴定
  
  各类食物、毒品、药品、农药中毒,各种有毒动、植物中毒,气体中毒等。
  
  七、微量物证鉴定
  
  各类非金属物、金属物成份鉴定。
  
  根据上文中对司法鉴定包括的内容的具体介绍,想必您对司法鉴定哪些内容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按照上文的介绍,司法鉴定的主要项目包括了七种,分别是文书、印章类鉴定、法医物证学鉴定以及亲子鉴定等等,这些司法鉴定都在各种诉讼案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职务侵占罪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在当代这个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帮助他人保管过东西,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但是事实上,存在一部分人为了将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于是会有可能构成侵占罪,我国还规定了职务侵占罪,那么,职务侵占罪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酒驾撞死人交强险是否赔偿 一、酒驾撞死人交强险是否赔偿?
    酒驾撞死人交强险是否赔偿 一、酒驾撞死人交强险是否赔偿? 酒驾撞死人交强险会履行赔付义务的,交强险免赔范围是: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

·一、疫情期间可以免房租吗?
    一、疫情期间可以免房租吗?疫情期间可以减免房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一,如果疫情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比如临街经营商铺,被政府要求不得开门营业,租户可以据此主张减免租金。第二,如果疫情期间能够使用房屋的,但因为疫情造成收益受损较大的,可以根据公平原则适当减少租金。第三,如果...

·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了某些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可以把它简单的理解为地价。但当政府要征收用地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个土地出让金返还的问题,那么土地出让金是怎么返还的呢?返还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们整理了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和形式的一些内容。...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刑法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

·债务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吗
    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身都可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

·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4、工伤旧伤复...

·一、交通事故致人轻微伤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致人轻微伤该怎么办?可以考虑跟对方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流程: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用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用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离婚孩子抚养费用的计算标准是孩子的日常消费,在具体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人民法院一般会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确定:对于有固定工作与收入的而言,给付的抚养费一般在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为宜;若是收入不固定的,则可以按照当地该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按照上述比...

·重庆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一、重庆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