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现在企业招收童工会坐牢吗ʦ绰13951899110
现在企业招收童工会坐牢吗
λãҳ  »  
 

现在企业招收童工会坐牢吗

www.nj48.com Ͼͬʦ

    企业招收童工从来都是违法行为,法律上都是严厉禁止的。招收的童工一般都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阶段,劳动力都是相对低下的,而且危害很大,如果童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企业会收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今天我们就给您分析下企业招收童工会坐牢吗?
  
  一、公司招了童工怎么办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还应给这些儿童提供足够支持以使之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上述定义下儿童年龄为止。公司应该建立、记录、维持国际劳工组织第146号建议条款所涉及的旨在推广针对儿童及符合当地义务教育法规年龄规定或正在就学中的青少年教育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公司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还应包括一些具体的方法来确保在上课时间杜绝使用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的现象。另外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工人每日交通(工作地点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十小时。无论工作地点内外,公司不得将儿童或青少年工人置于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
  
  二、对使用童工如何处罚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住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2、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
  
  4、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条第1项、第2项、第3项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5、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6、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您看到以上资料也了解到了虽然企业招收童工不会坐牢,但是会有相应的罚款,如果童工在工作中受伤意外死亡,强迫劳动都会追求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建议儿童的监护人好好看护自己的孩子不要过早的去强迫参加工作,不利于孩子成长。以上就是对于现在企业招收童工会坐牢吗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时效是多长
    别以为买保险没必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当事人的一部分损失。交通事故保险是绝大多数车主会去购买的,在生活中,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第大多数车主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进行保险索赔,但是很多人不知道保险索赔是有时效规定的,下面您就跟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交通事故保险索赔时效有多长时间吧。 根...

法律上刑事答辩状怎么写
     法律上刑事答辩状怎么写 法律上对于刑事答辩状的内容,主要讲些告罪、罪轻事情:犯罪处于犯位、发挥作用较;系首犯、偶犯主观恶性;存自首、退赃或取害谅解等依减轻、轻判处情形;表明认罪态度及判处缓刑(罪行严重)危害社情况;等等。刑事答辩状是相对于刑事自诉状而言的刑事答辩文书。 ...

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一、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

交通事故死亡一人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一人赔偿标准是多少 1、死亡赔偿金: 城镇标准:32598.7元/年×20年=651974元 农村标准:11669.31元/年×20年=233386.2元 2、丧葬费:59345÷2=29672.5元 3、交通费:2000-5000元 4、住宿费:2000...

国家赔偿义务主体是哪个?
    一、国家赔偿义务主体是哪个? 国家赔偿责任主体是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由于《国家赔偿法》是调整刑事赔...

行政处罚撤销后罚没款如何退回?
    行政处罚撤销后罚没款如何退回? 一、行政处罚撤销后罚没款如何退回? 行政处罚撤销后罚没款支付后是不会被退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执行人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复议或者诉讼后,认定执行人行政违规行为不存在...

怀孕合同到期延期而不是续签这种做法对吗?
    怀孕合同到期延期而不是续签这种做法对吗? 怀孕合同到期延期而不是续签这种做法对吗? 这种做法是对的,延期是对上次合同的延期,只需延期到哺乳期,对员工来说,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很多孕产妇在这个时候被违法解雇),对企业来说,也是遵纪守法,也不用承担更多的义务(不是续签一年或者无固...

欠债不还起诉以后法院的流程是什么?
    欠债不还起诉以后法院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欠债不还起诉以后法院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起诉:准备2份起诉状 二、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前的准备: 1、审理前的工作: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

在我国签订的保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签订的保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 现今社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消费比例逐渐降低,人民更多的关注之后的生活保障。因此,保险业务的热度逐渐增加。那么,在我国签订的保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么样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合同签...

买卖二手房合同如何写
    买卖二手房合同如何写 1、要验明并写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法律资格。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验明原房主对中介方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中介方...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