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遗赠抚养协议的形式要求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遗赠抚养协议的形式要求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您的位置:首页  »  
 

遗赠抚养协议的形式要求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对自己的权益开始在意起来,特别是死后对自己的所有物品的支配问题,也是非常的担心的,不少人选择将动产或不动产以遗赠的方式交给现在抚养自己的人,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就需要签订一份遗赠抚养协议,那么遗赠抚养协议的形式要求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形式要求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
  
  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
  
  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及担保财产。
  
  二、解除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 (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三、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注意事项
  
  1、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3、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遗赠抚养协议,需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一般的来说其中比较重要的是,需要订立遗嘱的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该遗嘱还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才可以。而且由于遗赠抚养协议的特殊性,所以对于抚养的主体,一定不能是法律本身就规定有抚养义务的人。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离婚,分居离婚需要好长时间
    分居是夫妻离婚的方式之一,当然这种方式显得比较麻烦,即使不满足分居条件,夫妻也是可以协议离婚的。而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下,法院才会做出离婚判决。那么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离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多长时间离婚 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

·遗弃子女罪怎么判 如何处罚遗弃罪
    遗弃子女罪怎么判 如何处罚遗弃罪 一、遗弃子女罪怎么判 法律没有抛弃子女罪这个罪名,应当是遗弃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

·专利行政复议的步骤是什么?
    专利行政复议的步骤是什么?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持有专利的发明人,可以通过授权的方式交给他人使用,并收取一笔专利费,当然,在拿到专利证书之前,发明人要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如果其对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有权提请行政复议。那么,专利行政复议的步骤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

·欠钱不还法庭赖账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庭赖账怎么办?欠钱不还法庭赖账对于债权人来说不必太过于担心,陈述借款的事实和相关的证据即可。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

·租售同权,租房和买房将享受同样级别的权利,包括教育、医疗等等
    租售同权,租房和买房将享受同样级别的权利,包括教育、医疗等等。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在实行这一政策,并且其他很多地方都跟风效仿,但是青岛却回应暂不考虑,那么青岛租售同权暂时不实行的原因是什么呢?为此我们专门整理出了一些资料供您参考。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广州租房新政“租购同权”是指...

·婚前协议能作为离婚时的赔偿吗?
    婚前协议能作为离婚时的赔偿吗? 一、婚前协议能作为离婚时的赔偿吗? 婚前协议可以作为离婚赔偿的证据,但是婚前财产协议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的。 婚前财产的约定,是当事人对婚前个人财产以约定的方式进行的处分,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如当事人双方...

·拖欠工资的借条有无法律效力?
    拖欠工资的借条有无法律效力?拖欠工资的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写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谁欠谁,时间的起止,时间的累计,拖欠金额的累计,最后签章(如是个人需按手印在名字、金额、时间上全部按)。这样基本可以保障这份欠条可以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二、没有法律...

·一、离婚精神赔偿金多少钱?
    一、离婚精神赔偿金多少钱?离婚精神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需要由双方协商来认定,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1、主张该损害赔偿方须对离婚无过错,这个条件意思是即使有过错,如果该过错未导致离婚(与离婚无因果关系)亦视为无过错。2、过错方需存在婚姻法第...

·多久可以要求派出所做司法鉴定
    我国公安机关是主要的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必然会涉及鉴定、核实证据,所以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 是具有鉴定权的。在我们的生活中,处理一般案件的多为派出所,我们看到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在派出所立案之后,一般多久可以要求派出所做司法鉴定呢?我们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公安机关司法鉴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