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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法律援助需要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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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法律援助需要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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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官司法律援助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打官司法律援助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公民只要具备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3、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
  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辖区居民可先向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后,再报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和指派;也可直接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须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二、援助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包括:
  1、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案情及法律程序简单,通常无须聘请法律服务人员代理的案件。
  6、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7、申请人提供不出任何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援的。
  8、其他经主管机关批准,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声明不予受理的案件。
  首先必须是经济困难,其次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经济困难,最后要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法律援助是一项由国家组织的公益制度,帮助了很多经济困难的人,如果您需要打官司,但是又没有钱,建议去律所找律师咨询一下,也许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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