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您的位置:首页  »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现代社会,市场上竞争激烈,各种各样的外资企业相继设立,设立外资企业是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的。如果之前不是外资企业现在想要变更为外资企业的,还需要写一份申请书,那么,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这个问题。
  
  一、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
  
  (二)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
  
  (三)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
  
  (五)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
  
  (六)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及其来源;
  
  (七)产品的销售方向、地区和销售渠道、方式;
  
  (八)外汇资金的收支安排;
  
  (九)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职工的招用、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的安排;
  
  (十)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解决措施;
  
  (十一)场地选择和用地面积;
  
  (十二)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能源、原材料及其解决办法;
  
  (十三)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
  
  (十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二、外资企业登记证件
  
  名称预先登记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
  
  中外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组建企业申请报告及当地区县政府的书面答复);
  
  登记注册委托书;
  
  经营项目属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或涉及行业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开业登记
  
  2、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投资者资格证明(中方的应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
  
  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住所和生产场地证明(场地表、房产证、租赁协议);
  
  名称登记申请表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登记注册委托书;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开业登记
  
  3、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原登记主管同意设立分支(办事)机构的《核准通知函》;
  
  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当地登记机关印章);
  
  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及合同、章程;
  
  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委派书及其身份证影印件;
  
  隶属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拨款证明(办事机构可免交);
  
  分支机构场地使用证明(租期应一年以上);
  
  隶属企业的验资报告;
  
  分支(办事)机构负责人登记表(加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登记注册委托书;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变更登记事项
  
  4、申请变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除提交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委托书》、《营业执照》正、 副本外,根据不同的变更项目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变更企业名称,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名称登记表》及《名称核准通知书》,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及印章.
  
  变更住所,应提交董事会决议、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
  
  变更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股权转让,应提交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和银行资证明,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变更经营期限,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验资报告。
  
  增设分支(办事)机构,应提交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
  
  在境外设立分支(办事)机构,审批机关批准后,企业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个性协议,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增加的项目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还需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减少注册资本,应提交在省市级以上的报纸至少公告三次的有关证明,董事会签署的申请书(包括减资理由、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及减资后不会侵犯人利益的承诺),资产负债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查帐报告,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首先必须写明申请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其次需要写清楚准备设立的外资企业的一些基本情况,比如说外资企业的名称、住址、经营范围等。您如果想要进一步的了解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这个问题,我们建议可以向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遗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
     公民要是去世了,此时对于他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就会转化为遗产,然后由合法的继承人来继承、分割。说到遗产的分割,这也是有一定程序的,那到底遗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遗产分割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的: ...

·反倾销税其他税要交吗?
    中国是一个税收大国,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商品从外国进入中国市场后,需要向中国海关缴纳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当然还有反倾销税。那么您知道什么是反倾销税吗?其实反倾销税就是商品进口时所征收的附加税,除了反倾销税其他税要交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 反倾销的国际规定 为防止最终...

·经济合同的的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经济合同的的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经济合同纠纷发生后,如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从经济合同的地域管辖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

·业务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业务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一个公司业绩的增长离不开广大业务员的努力,他们在付出辛勤劳动的同时,也享有休假的权利。如果他们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话,也可以拿到加班工资。但是业务员的工资主要是拿提成的,基本工资比较低,那么业务员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

·相同产品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相同产品如何认定商标侵权?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关于“类似商品”的认定,应以商标注册证书中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准。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两种商品在...

·离婚婴儿抚养权该属于谁
    婴儿一般都是指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要是父母离婚的话,则也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不过让很多离婚夫妻困惑的是此时不知道婴儿的抚养权应该属于哪一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应的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婴儿抚养权该属于谁。离 一、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诉讼中赔偿和补偿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讼中赔偿和补偿规定是什么?离婚诉讼中赔偿和补偿规定是当对方存在着过错的时候需要赔偿,补偿的话实际上是指女方或者是另外一方在家里当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庭的义务,离婚诉讼中的经济补偿,是指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

·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流程是什么?
    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流程是什么? 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流程是什么? 刑事赔偿程序只有一种,即赔偿请求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不服,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赔偿的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与复议机关同级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复议决定是最...

·偷窥判刑怎么样定义呢
    一、偷窥判刑怎么样定义呢偷窥是指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暗中偷看别人隐私的行为,包括偷看别人穿衣服,偷看别人裙底等。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有可能触犯法律。二、“偷窥”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偷窥行为一般不会触犯刑法,但依情节严重程度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和承担民事责任。三、按照民法通则和最...

·2023年离婚房产析产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析产多发于离婚的民事关系上。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上升,这类问题更是屡见不鲜。并且纠纷越来越多。那么对于离婚后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就尤为重要。于是我们就2017年离婚房产析产需要什么手续这个问题,给出了如下解答: 2017年离婚房产析产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的大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