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找法律援助办劳动仲裁收费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找法律援助办劳动仲裁收费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找法律援助办劳动仲裁收费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找法律援助办劳动仲裁收费吗?1、劳动仲裁不收费,任何费用都不收(除申请鉴定,会代收)。
  2、法律援助也不收,司法局会给你代理单位补贴的。
  3、如果是你自己请律师或法律工作者,那是要收费的,但一般也不高,像我们这边一般1000元左右,但也有的很高,那是双方私底下的达成的协议,是按比例,但有些也是违法的。
  劳动仲裁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因劳动争议仲裁而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该是职工个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申请及相应的材料后,如果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就会指定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并且当事人无需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法律援助条例》
  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四条公民就本条例第十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关于这个问题,相信通过以上内容就可以清楚的知道,找法律援助办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但是如果是你自己要请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话,那是需要费用的,一般费用都不是很高,大概就是一千块钱左右,也有高的,但那都是私下达成的协议。
  
  
  

·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有期限吗?
    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有期限吗?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有期限规定,具体情况是:(1)劳动者所在单位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一、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你个回执,你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交了就可以了。迟交的话有可能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缴纳。 二、法院判处的罚金...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抚养费要给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

·国家赔偿支付申请文书样式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支付申请文书样式 (向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用) 赔偿请求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赔偿义务机关:……(写明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因……(申请国家赔偿案由),申请×××(被申请人民法院名...

·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证遗嘱继承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1、申请与受理。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

·土地使用70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70是什么意思 一、70年产权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 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

·扒窃是否成立未遂的量刑
    扒窃是否成立未遂的量刑扒窃是属于盗窃罪,一般存在未遂情况可以参照下面的分析考虑: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认定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

·怎样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怎样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一、怎样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赔多少钱 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投保义务人钻法律空子,心存侥幸逃避应尽义务。我国对于不购买交强险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制度。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

·公民无论是第几次购买房子其实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就有可
    公民无论是第几次购买房子其实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否则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实践中,由于第一次买房经验不足,因此需要购房者注意的地方也就相对的要多一些。那到底第一次买房子要注意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第一次买房子要注意什么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