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先履行抗辩权主要特征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先履行抗辩权主要特征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先履行抗辩权主要特征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先履行抗辩权主要特征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并且合同事先已经约定了履行顺序。如果先履行方不履行,而请求后履行方履行债务的话,后履行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行使抗辩权。这就是先履行抗辩权。那么,先履行抗辩权主要特征有哪些?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我国民法典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
  
  二、先履行抗辩权主要特征有哪些?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关于互负债务是否指两个债务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如果两个对立的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就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成立先履行抗辩权。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合债的本旨。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至或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现象。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是指先履行一方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当事人约定或法定的标准、要求,即违约了。《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仅规定了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漏掉了履行债务不符合法定的要求,应予补充。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在这里指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包括加害给付)、部分履行和不能履行等形态。
  由上文可知,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方行使的,也就是,先履行方如果没有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方可以行使。其中,先履行一方已经履行的,后履行方不享有先履行抗辩权。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在线咨询的相关律师们。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通常需要十日左右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通常需要十日左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
    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一、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在教师聘用合同中,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有违约金条款,并且是教师违约要向校方支付违约金,而极少有校方违约向教师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许多教师因为需要工作而不得不接受这种权利义务不平等的聘用合同。如果教师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则按...

·什么企业五险一金高,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随着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五险一金,这既为人们的养老以及医疗保险做了重要贡献,另外公积金的缴纳也为了您以后购房需要奠定基础。那作为一名普通员工,怎么样才能五险一金高呢?今天我们将要对“什么是企业五险一金高”问题进行相关介绍,这个跟企业的行业或者企业的政策有没有关系呢?还是其他...

·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从农民种地,企业建厂,到开发商盖楼,社会日常的生产活动都会牵扯到使用土地的问题。我国的土地公有制决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为国家,作为公民的我们只能享有土地的使用权。那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

·未达到法定婚龄,借他人的名义登记结婚,婚姻
    未达到法定婚龄,借他人的名义登记结婚,婚姻 由于早前《民法典》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的欠缺,导致早婚,近亲结婚,甚至是重婚的都普遍存在。慢慢地随着《民法典》地完善,情况有所改观,而一些当事人在了解到结婚的成立要件后,便有了疑问,过去的未达到法定年龄或者用他人的名义登记的结婚,现在就...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变迁,社会上几乎已经不存在无限责任类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不管是何种类型的企业,股东可以享有分红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具体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 一、遵守...

·现代社会,出行变得越来越方便,马路上的人越来越多,交通工具也
    现代社会,出行变得越来越方便,马路上的人越来越多,交通工具也越来越多,但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常见,当我们遇上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人员发生伤残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及赔偿金额又是如何判定的呢?请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

·房子转租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进行房子的转租,一般都是由承租人进行的,而此时根据原出租人是否同意转租,区分为了两种情况,不同情况下的转租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并且要是进行转租的话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房子转租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 其...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时间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时间怎么计算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时间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执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2008年1月1日)...

·民间借贷中抵押借据怎么写?
    民间借贷中抵押借据怎么写?日常生活中,个体工商户为了解决经营所需资金,经常要对外借款。如果是向他人借钱的话,对方往往要求提供一份抵押物。毕竟,现在民间借贷中违约的情况很多,有了抵押物,起码有了保证。在借据里面,也得写清抵押有关事项。那么,民间借贷中抵押借据怎么写?我们通过本文了解...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