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购买小产权房,拆迁时有补偿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购买小产权房,拆迁时有补偿吗?
您的位置:首页  »  
 

购买小产权房,拆迁时有补偿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1.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2. 购买城镇中的小产权房时,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的,拆迁是不能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合法建筑的有补偿。

  3. 购买城镇中的小产权房时,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的,拆迁是不能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合法建筑的有补偿。

  4.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

  5. (1)对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2)如果合同已履行、购房人也实际居住使用的,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后,认定合同效力问题。

  6.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

  

·行贿罪量刑金额标准是多少?
    一、行贿罪量刑金额标准是多少? 1、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

·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是多久
    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是多久建设工程是一类比较复杂的工程,由于其建设周期长、涉及金额大,因此发包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往往会与承包方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等到工程质量达到一定年限合格之后,发包方才会将保修金返还给承包方,那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是多久呢?下面就为您进行介绍。一、工程质量保...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

·个人发明专利年费有多少,保护期限是多久?
    个人发明专利年费有多少,保护期限是多久?我国的专利分为了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而这其中发明创造有包括了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不过是怎样则专利,在申请获得专利权后都需要每年缴纳专利年费。那么您知道个人发明专利年费是多少吗?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个人发明专利年费是...

·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吗?
    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吗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又认为需要...

·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万多元的处罚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万多元的处罚是什么?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一万多元的处罚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达到一万多元的处罚通常是依法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经司法机关调查认定,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

·行政处罚逾期未交罚款多久执行?
    行政处罚逾期未交罚款多久执行? 一、行政处罚逾期未交罚款多久执行 罚款逾期未交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而行政机关在被处罚人逾期交纳罚款后,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哪些风险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要是应当签订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可能要承担相应的风险,那么具体说来,此时单位可能承担怎样的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在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未签订时,存在如下法律风险: ...

·备案登记不属于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吗
    备案登记不属于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吗 一、备案登记不属于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吗? 备案登记不属于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因为不是所有的合同都需要备案登记。合同生效的四个条件是: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意思表...

·土地使用证到期提前续可不可以
    土地使用证到期提前续可不可以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了该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续期的,应重新签...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