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际贸易中的付款法律规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国际贸易中的付款法律规定
您的位置:首页  »  
 

国际贸易中的付款法律规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卖方提交合适的单据后,买方有义务按合同条款接受单据支付货款。CIF合同下的交付意指代表合同文件的交付,并非货物本身的交付。占有提单,买方也就掌握了货物的处置权。买方(除非另有规定)无权等到货到后付款,也没有机会检查货物以便确定是否与合同一致。

   1893年《货物买卖法》第28条和第34条对CIF合同作了规定。引用如下: 

    “28 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货物的交付和货款的支付是对流条件,也就是说,卖方必须备好货物和自愿地将其转让给买方,以换取货款,而买方必须备好价款并自愿地将其支付给卖方,以换取货物。” 

    34 ……(1)当货物交付时,如他以前未曾对该货物进行过检验,则除非等到他有一个合理的机会加以检验,以便确定其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不能认为他已接受了货物。 

    (2)除另有规定外,当卖方向买方提出交货时,根据买方的请求,卖方应向其提供一个检验货物的合理机会,以便能确定其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 

    在一份“CIF伦敦、利物浦或Hull”付现赎单销售蛇麻子的合同中,买方拒绝付款,理由是货未到且未验货。Hamilion法官判决73:在CIF合同项下,买方有义务支付货款以换取单据。即使合同中没有‘付款赎单’的明示条款亦然。CIF合同既是一个《货物买卖法》第28节所指的协议,而在货物装船后,且自提交单据时起,即应视为卖方已占有货物。 

    上诉法院(Vaughan williams and Farwell大法官和Kennedy大法官)判决:体现在第34条1款的法律规则,是买方有权在支付之前检查货物,这个权利不能被剥夺,除非合同条款有明示或默示规定,而此案合同中并没有此种规定。Kennedy大法官持异议的判决,后来被枢密院采用,认为“净现金”等于“凭单支付现金”。他说,提交运输中的货物,提交运输单据即可,提单作为货物的像征,赋予了买方推定占有权。 

   “普通法的原则和规则的应用,如今体现在1893年的《货物买卖法》中,对贸易而言则体现在CIF的合同中,在我看来,问题的关键在合同的双方。让我们一步步看,具体的交易是如何按这些原则和规则在CIF合同下进行,以便履行其条款的。 

   “在装运港……(旧金山)……发货人将货物装船运给合同项下买方。按1893年《货物买卖法》第18条75,通过此种装运发货人将货物拨归合同项下履行合同。同时按第32条76,货物提交给承运人……不论是否由买方指定……以便运给买方,表面上应认定货物交付给买方。装运将进一步产生两种法律后果,货物的风险归买方。因此他们须按CIF合同中的条款保护自己。即发货人必须向买方提供适当的海运保险单,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灭失,以便保障买方的利益,77。货物所有权已转移给买方。不管是否有条件地,在有条件转让之场合,代表货物的提单,是以卖方或他的代理,或代表为收货人,目的在于获取货款的保证,见Bramwell大法官和Cotton大法官在Mirabita v.Imperial Ottoman Bank案中的判决。78在无条件转让之情况下,代表货物的提单,则以买方或他的代理或代表作为收货人。但卖方如无特别约定,还不能要求买方付款,按照第32条,他的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仅是“表面上视作交付给买方。”在《货物买卖法》第28条和普通法(在理财法院对Startup v.Macdonal案79的判决中有对这个问题的评述),在合同无相反规定的情况下,使得卖方有权获得价款的提供交货(tender of delivery)必须是提供占有(tender of possession)。在CIF合同项下,对于尚在海上的货物如何提交?通过提交提单的方式,并附上保险单据,万一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灭失,80提单在事实上和法律上均代表了货物,拥有提单,买方即有权处理货物。在《货物买卖法》62条中,“交付”的意思被定义为“自愿转移所有权给另一人”,这种交付……既可是实际的,也可是推定的(见CHALMERS 1893年(第7版)的《货物买卖法》140页81。正如Bowen法官所言82,在海上货物交易中,提交提单也就像征性地提交了货物。提单交付的操作就是货物交付的像征。 

   §263 卖方有义务在合理的时间内(除非条款规定确切的时间)提交单据,同时买方也相应地有义务见单付款。若买方没有义务见单付款,卖方则必须要么在没有付款的情况下交单给买方(这毫无道理),要么保留单据,自己卸货进仓,因此必然产生合同规定的如运费、保费之外的费用。此外,如果买方的主张是对的,货物在运输中灭失,买方就不须付款,那么,保险又有何必要?买方主张卖方应自己将货物交运到这个国家,显然有悖于CIF合同。 

  

·2023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怎么算
    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安排工作的加班费,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为基数计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一、 房地产估价机构股东责任是什么? 评估公司需要对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1、《公司法》 第二百零七条 2、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

·土地使用权两人签协议管用吗
    土地使用权两人签协议管用吗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和个人都更加关心土地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转让自身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允许转让,但是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那么土地使用权两人签协议管用吗?我们来了解下。 一、土地使...

·一、女方怀孕男方出轨怎么离婚?
    一、女方怀孕男方出轨怎么离婚?女方怀孕男方出轨离婚等方式包括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外一种到法院诉讼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此项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辩护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辩护之无罪辩护:被告收受筹码的行为不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tjlytel}}> 根据刑法第163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案案情,辩护人认为,要认定被告有罪,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被告收受筹码是否利用了“...

·房产继承能不能一部分人同意放弃?
    房产继承能不能一部分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能一部分人同意放弃,《继承法》相关规定第五条 【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十五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重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重 一、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重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取保候审比较自由,只要不离开当地,就可以随意行动。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它申请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

·外观专利改动多少才不算侵权
    外观专利改动多少才不算侵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1)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版要部)相同;(2)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有何规定?
    《收养法》

  第二十一条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