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供应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供应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
您的位置:首页  »  
 

供应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供应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如果需要变更字号的名称、组成的形式、经营的范围、 经营者的住所、经营的场所以及经营的方式等有关项目,应当按照工商管理的条例规定,提交相关的材料,去原先登记的那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办理相关内容变更的登记手续。今天就来了解一下 供应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范围的流程,详情请看下文。
  1、营业执照变更。
  已有营业执照、税务证的个体工商户需做经营范围变更。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法人章到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领取填写《变更营业执照登记表》,经营范围加上:装卸搬运、有形动产租赁、石灰石、矿渣、粉煤灰销售等(视情况定),工商部门审核后重新打印颁发营业执照。
  2、组织代码证变更。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法人章到当地技术监督局组织代码证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代码证窗口)填写变更表,审核后重新打印颁发组织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变更。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法人章到当地国税局综合科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税务部门审核后重新打印颁发税务登记证。
  4、国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携带资料:(1)双方合同;(2)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购货方详细开票资料如: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等;(4)销货方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与详细开票资料如: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等;(5)销货方的公章、发票专用章。 填写开票申请,交3%税款,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注意事项。
  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普通发票,发票销货方信息一定要准确,开票内容可以为装卸费、搬运费、租赁费、石灰石、矿渣、粉煤灰等(根据业务确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国工商管理的相关条例有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经营的方式等内容需要变更时所需要的流程和手续,未经相关单位的批准,个体工商户是不能够擅自改变相关内容的。希望您能够遵守法律规定,知法守法。
  
  
  

·云南省盗窃罪入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云南省盗窃罪入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共一研究,确定云南省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15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40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50000元为起点。 结合刑法264条规定,在云南省1500元至4...

·法院离婚财产分配费用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的婚姻破裂必将导致离婚,而在离婚过程中常常因为房产分割而产生矛盾和纠纷,因此,在民法典中有关于房产分割的详细规定。法院在受理婚姻房产分割的相关事宜时,要按照标准进行收费,缴纳完毕费用之后才能进行判决,那法院离婚财产分配费用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财产纠纷法...

·强奸罪证据不充分怎么处理
    强奸罪证据不充分也可以叫做证据不足,这是在诉讼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而此时刑事案件已经起诉到了法院,那强奸罪证据不充分怎么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强奸罪证据不充分怎么处理强奸罪因证据不足,如果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再次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可以确定起诉或...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与目标是什么?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与目标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 在本工程中,项目部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加大安全设施的设入,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实行周密的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 ...

·不赡养老人会被判刑坐牢吗
    一、不赡养老人会被判刑坐牢吗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

·互联网跟帖管理规定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互联网跟帖管理规定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互联网的制度,例如互联网跟贴管理,自从这一制度制定之时,便引起广大网友的讨论。现如今,互联网跟帖管理规定快要实施,因此了解一下互联网跟帖管理规定前面的内容是十分有必要的。我们在进行上网的过程中,遵循规定,防止违反这一法律法规,从而带来一系列...

·工伤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确定?
    工伤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确定?可以由用人单位的财务部门出具相关工资证明来认定,具体情况如下: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

·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一、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没财产双方就可以以其它的事由来进行起诉离婚,同时法院也不会主动的要求对方进行分割财产;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

·二手房产权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虽然什么类型的房产在购买的时候都是有一定风险的,但就产权方面的风险来看,主要还是体现在二手房上。有的人购房心切,正是被人利用这一点,将本身自己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产权的二手房出售给他,为避免落入对方设置的陷阱,损害到自身利益,建议当事人最好先了解一下二手房产权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

·公司法人章是不是私人章?
    公司法人章是不是私人章?每一家正常经营的公司都会需要用到多种印章,从大类上看,包括行政公章、业务专用章、个人名章、印戳等,每一种印章的权限等级、使用范围、刻制形状和尺寸要求、登记备案规定等都各不相同,在具体实际中,如果印章使用出现错误,不仅可能影响相关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甚至还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