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
您的位置:首页  »  
 

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在商品经济发展的今天,往往因为资金周转问题而与他人发生借款,而在实际借款的时候就需要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这样对自身利益才有一个保障。而在签合同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注明的事项。那到底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
  1、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视的权利。对债权人有利的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如果约定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常会按照先本金后利息来处理。2、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当债务人逾期还款,要打官司解决的时候,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好还是委托律师全程跟进。那么由此而发生的律师费,应该由债务人承担、由违约方承担。但如果你不明确约定,法院就不会支持。3、要求债务人披露财产。在信任的情况下,我们不需要办理财产抵押登记,但可以要求要求债务人告知其财产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如: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债权人、其他财产的复印资料。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线索,一旦有动静,债权人可以立即查封其财产。4、应该约定管辖条款。什么是管辖条款?就是万一要打官司的时候,我们去哪里打官司的条款?债权人应当事先约定对自己有利的管辖条款。因为:如果不事先约定,那么法院执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债权人要到债务人的地头去打官司。是实践中,这绝对是对债权人不利的。通过上面我们看到,签订借款合同是有很多法律技巧的。当事人与其在打官司的时候找律师,还不如签订合同的时候找律师,前一份好的借款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什么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呢?举例:法院判决给付还款本金10万元,合同期内的利息是2分息2000元/月。债务人每月还款2000元。如果借款合同约定了还顺序款为先利息后本金,那么债务人一辈子还不完。但如果没有约定还款顺序,那么债务人用4年2月可以还清本金,再用4年多还清利息。可见,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约定还顺序款为先利息后本金,可以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债务、积极支付利息。
  二、如何提供债务担保
  有条件的,应该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有以下2种形式:1、保证人。这是最简单的担保方式,担保人签字即可。通常我们要求债务人的亲属提供担保。理由有2点:1)如果其近亲属不同意担保,那么就要打个问号,为什么连近亲属不信任债务人?2)尤其要求债务人的成年子女、父母担保。因为,如果债务人有心逃债,经常会将财产转移至父母子女的名下,尤其是子女。所以,要求成年子女担保,可以断其逃债的念头。2、抵押登记。比如房屋、汽车等财产。但抵押登记的手续比较繁琐,要办理公证,登记,手续费。在借款的时候实际签订一个书面的凭证其实是很有好处的,无论是选择签订借条还是借款合同,都需要在其中注明一些事项。至于借款合同需要注明什么事项,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违约人有合同解除权吗?
    违约人有合同解除权吗?违约人有合同解除权,对于履约的过程中存在成本过高的或者严重的经济损失的,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权属于履行合同的一方。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

·体育商标侵权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体育商标侵权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体育商标侵权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

·发明专利能卖多少钱及转让流程
    一,发明专利能卖多少钱及转让流程?该专利分为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值钱。他们主要起保护作用,停止假冒。实用新型专利的价值差距巨大,也是一种实用新型。生命中的小发明和空间技术发明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发明专利可以卖多少钱,应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确定。并非所有者发明的所...

·下岗工人退休年龄多少岁
    下岗工人退休年龄多少岁?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55周岁,...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地址
    2022年3月14日起,玄武法院执行局整体搬迁至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 执行指挥中心新的工作电话为:83185087、83185067、83185194、83185094、83185204。 申请执行地址:诉讼服务大厅5号窗口 执行线索举报电话:1895199093...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问题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
    
  &...

·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写?
    对于很多多子女的家庭来说,如果父母去世之后可能会因为房产继承发生一些纠纷,有的子女可能就会自愿放弃继承房产,这时候就需要写一份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这份协议可以去进行公证,那么对于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应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 放弃继承人、继承人申办公证...

·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有哪些
    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有哪些区别你知道什么是合同无效吗?由于合同无效多半会导致合同解除,因此有一些人就直接认为合同无效就是合同解除,当然这二者本身就是不同的。那么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有哪些区别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 合同无效是相对于合同的有效而言的。它是合同虽然已成...

·预期违约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
    预期违约制度的相关法律知识预期违约制度的建立源于西方19世纪,在中国发展后成为中国立法上的一大突破与进步。生活中许多方面都与它有关,那么什么是预期违约制度?它的相关法律又有哪些?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解说预期违约制度相关的法律内容。 一、什么是预期违约制度 1、预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与...

·网络诈骗怎么取证,如何报警?
    网络诈骗怎么取证,如何报警? 在注册某些网站的时候,会要求我们输入手机号、住址等个人信息,即使这些网站明确表示不会将个人信息泄露出去,可是暗地里为了利益还是会出售我们的个人信息,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可能会引起网络诈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网络诈骗怎么取证,如何报警? 一、网络诈骗...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