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诉讼离婚开庭前后应注意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诉讼离婚开庭前后应注意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诉讼离婚开庭前后应注意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感情出现问题严重到不可挽回的地步,难免会走法律程序去解决问题。一方就会提起诉讼离婚,无论原告方还是被告方,诉讼离婚有许多事情需要我们多加注意。这些都是胜诉的关键条件。以下是我们总结的诉讼离婚开庭前后应注意的事项。
  一、开庭前准备的注意事项
  1、如果你聘请了律师的话,最好能在开庭前一天和律师碰面,或者提前30分钟到法院和律师见面,律师会告诉你法庭程序怎样进行,如何回答法官的问题。这有助于缓解你的紧张情绪及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2、你要注意梳理案件的具体细节问题(特别是关于证据的),这些法官在法庭上可能会问到。这些细节问题可能会影响法官对于事实的认定,并最终决定案件的胜负。3、注意携带身份证,不然你无法进入法院;不要携带打火机、管制刀具等进入法院,不然门口安检会耽误你时间或者影响你心情。4、你要带上所有相关文件的原件以备法庭审核。5、在开庭前关闭手机或者调至震动,不要使用手机的录音录像功能,或者带录音笔、录像机等,法庭规则不允许录音录像,但是可以做笔记。6、你做回答法官问题的时候,要针对具体问题回答,简明扼要,不要回答与提问无关的内容,也不要重复已经讲过的话。回答问题不要带个人情绪,以免对法官产生负面影响。7、离婚案件法官首先会进行调解,会首先告诉当事人最坏的结果,从而降低当事人的期望值,以便顺利达成调解的目的;这时候不要被这些结论所迷惑,而是要听听律师的意见。
  二、庭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你做回答法官问题的时候,要针对具体问题回答,简明扼要,不要回答与提问无关的内容,也不要重复已经讲过的话。回答问题不要带个人情绪,以免对法官产生负面影响。离婚案件法官首先会进行调解,会首先告诉当事人最坏的结果,从而降低当事人的期望值,以便顺利达成调解的目的;这时候不要被这些结论所迷惑,而是要听听律师的意见。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顺着对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对方的陷阱。
  三、开庭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开庭结束后,注意看开庭笔录,发现和自己表述不一致的地方要提出并让书记员修改。无论是开庭前、庭审过程中、还是庭审结束后都不能放松懈怠。庭前做好充足的准备,庭中保持清醒头脑理智分析法官说的话,庭后与律师对庭上情况做好充分的分析。不打无准备之仗,每一步都是胜诉的关键,缺一不可。
  
  
  

·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存在于劳动的过程中的,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但是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都有哪些呢,这也您比较想了解的问题,劳动的关系的主体离不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但是随着市场的变化,劳动关系的主体也在做出相应的调整,到底怎么调整,可以看看。 一、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有哪些 ...

·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哪些属于违章建筑?
    一、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没有签合同可以告对方吗
    可以的,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签订合同是可以起诉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受理起诉的请求。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构成要件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仿照有价证券的图案、形式、颜色、面值、格式等外面形态特征,通过复印、绘...

·离婚之后怎么样要回抚养权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虽然此时会对子女抚养权进行确定,然日后也是允许另一方要回抚养权,其实也就是进行抚养权的变更。那究竟离婚之后怎么样要回抚养权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以要回吗? 子女抚养...

·非法经营罪能判缓刑吗?
    在我国,对于一些特殊商品的经营需要先取得资质才行,否则就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此时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当然,在情节严重的时候,还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能判缓刑吗?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非常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

·减刑可以减好多年 哪些罪犯可以减刑
    不管是假释还是减刑,这些都是有利于犯罪分子的制度,同时也是比较人性化的制度。当然不管是假释还是减刑,要求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才行。而其中减刑可以实际的减少坐牢的时间,那么一般来说减刑可以减好多年呢?请在下文中了解这方面的内容。 一、减刑可以减好多年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2023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

·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处理的?
    行车上路,最担心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为对方以及自身带来巨大损失,所以有车的朋友们都会为车辆进行投保。那么,如果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处理的呢?为此,的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分...

·员工不提前30天通知离职要赔一个月工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于劳动者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即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对于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十日的通知义务,是否需向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并未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