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是什么
  
  山东省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近来经济发展十分迅猛,相应的征地也开展的十分热烈。我们知道征地就会有征地补偿,当地都会颁布相关的规定来进行补偿,相信很多山东的读者对山东省征地补偿分配标准十分感兴趣。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六)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7、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七)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美女微信号:nhnai66 你懂得!
  
  (八)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2000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九)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1900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00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十)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一)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十二)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12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8万元(十三)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
  
  文章告诉我们,征地补偿从5.3到15.6万不等,房屋补偿标准为2400到3300不等,还有林木、果树、厂矿企搬迁、施工运输道路、农田设施等的补偿,具体金额详见于文内。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咨询网站专业律师。
  
  

·在我国离婚起诉程序主要是什么
     事实上有很多名存实亡的婚姻还不在统计的范围中,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反而让原本比较纯粹的婚姻生活经营起来越来越费劲。但是被痛苦的婚姻折磨一辈子的话对自己有些太残忍,而对方显然又没有配合协议离婚的这种态度。所以就需要知道离婚起诉程序实际上就是包括,递交诉状,等待开庭审理,进入审理阶段...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吗
    在申请专利权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在申请同样一项发明创造的时候,如果存在两个人或是两个人以上申请专利的情况,那么专利权将会属于先进行专利申请的人,所以在具备申请专利条件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的创造人应该立即进行专利的申请,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那么在我们国家对于可以申请专利的知识产权的...

·到车管所去换证就可以了
    到车管所去换证就可以了。如果驾驶证超过一年未满两年还未年审的,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通过后才能换证。驾照超过两年未年审的,必须重新到驾校学习,参加三个科目的考试后取得新驾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

·一、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应当是按照是否有人身和财产损失来进行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可见,是否发生“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是多少?
    海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第二十九条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等。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土地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支付:《土地管...

·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该怎么办?
    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该怎么办? 一、债权转让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权人地位,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 二、债权转让债务人不同意怎么处理 通知既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不同意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根据...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该如何处理?
    现在的交通事故发生越来越频繁,当你遇到交通事故并收到交警给您的需要你签字的事故认定书时,你发现你并不认同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那您是否需要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您又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对此次的事故进行申请复核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可向办案人员索取有关证据及认定责任的依据和...

·下岗、待岗职工到其他单位工作发生工伤的,该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该规定,下岗、待岗职工又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该单位也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未婚同居可以分割财产吗
    一、未婚同居可以分割财产吗 能分割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