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您的位置:首页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确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用人单位剥削劳动者,同时也是为了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当事人双方有据可凭。那么确认劳动关系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其具体的确认办法,以供您了解。
  
  一、劳动关系建立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关系的确认
  1、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雇用了劳动者,劳动者也开始付出劳动,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在劳动关系成立后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而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相应的报酬。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位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的签署劳动合同,以确保自己的劳动行为受法律保护。
  
  
  

·离婚二审几乎不改判抚养权就算是判定了吗?
    离婚二审几乎不改判抚养权就算是判定了吗?一般就算是判定了;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通常不会改判的。除非有新证据新理由,或者事实认定不清。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二审法院无权直接判决离婚。在实践中,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为: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离婚。这样的上诉请...

·一人公司法人死亡债务如果处理怎么办
    一人公司法人死亡债务如果处理怎么办一人公司法人死亡债务如果处理怎么办?(一)、有限公司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

·能否将被执行人所持100%的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了被执行人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情形下,可以追加其股东为被执行人。但上述司法解释并未规定被执行人作为股东的,在一定情形下可以追加其持股公司为被执行人。根据执行程序中变...

·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没借条 一、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没借条?
    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没借条 一、亲戚欠钱不还怎么办没借条? 1、和对方协商要债,注意保留聊天记录。 2、请家里其他亲属介入调解。 3、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借条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

·辞退未买养老保险的员工怎么赔偿?
    辞退未买养老保险的员工怎么赔偿? 一、辞退未买养老保险的员工怎么赔偿? 应当赔偿经济补偿金,并补交养老保险金。可以申请单位补交,这是应该享受的权益和福利之一。但同时可以申请经济赔偿,工作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依次类推。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一、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具体包括预备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预备犯是指在犯罪预备阶段,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的特殊形态。 未遂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未遂犯...

·精神病婚姻无效怎么判定?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无效婚姻的情况,你结婚的要求在我国《民法典》中有详细的规定,在一些特定的条件下结婚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强制性进行结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经常所说的无效婚姻。那精神病婚姻无效怎么判定?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精神病婚姻无效怎么判定? 《...

·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有哪些方式?
    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有哪些方式? 虽然在我国一般来说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农村土地一般都是分派给村集体的,虽然人民对于土地是没有所有权的。但是人民是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对土地进行承包经营的,那么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规定了哪些方式?下面给您介绍一下。 一、家庭承包 《农村土...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 我国在建筑工程中经常会看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件都有自己的一个法定有效期,在法定有效期内,公司或者个人对建筑用地的使用才是有效合法的。但是大多数人对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却并不了解,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建设用地规...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协议书是否有效?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协议书是否有效?父母去世房子继承协议书是有效,属于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的财产即可有效。具体内容如下所述。(一)第一部分为抬头:房屋继承协议书(二)第二部分是当事人基本情况:有甲方遗赠人和乙方受赠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