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样本?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样本?
您的位置:首页  »  
 

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样本?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结婚让人们开心,离婚总让人丧气。而离婚后关于家庭财产如何分配更是让许多的家庭在离婚时更加不满。因此产生的各种案件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样本正是离婚时候所需要的,男女双方可就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样本中的一些内容进行协商修改,以顺利离婚。以下是其中一个样本。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样本
  
  一、制作要点: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分产的原因。
  
  (2)具体分配方案。
  
  3.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
  
  二、格式:
  
  财产分割协议
  
  立约人:
  
  证人:
  
  财产分割原因:
  
  财产范围:
  
  分割方案:
  
  立约人:
  
  见证人:
  
  立约日期 年 月 日
  
  三、夫妻财产协议书样本
  
  某男与某女于2009年某月某日进行结婚登记,对于双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
  
  1、位于本市某路某号某室房产证号为 的房产、位于本市某路某号房产证为 的房产、位于本市某路某号的房产证为 的商铺系女方的婚前财产,归女方所有。女方在婚后处置以上房产所得的收益归女方个人所有。
  
  2、位于某路某号房产证为 的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你们夫妻双方的意思进行约定。是要将他出资的部分归他所有还是要完全归夫妻双方所有
  
  3、位于某路某号房产证为 的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该套住宅由女儿甲、乙居住。
  
  4、女方有股票 为女方婚前财产,女方处置该财产所得收益为女方个人财产。
  
  四、其他内容
  
  1、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可以约定。只要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字就生效了。
  
  2、公证不是必须的。当然公证是有法律效力的。
  
  3、根据你所说的具体情况草拟一份协议,如果觉得不妥你提意见再改
  
  结婚不易,离婚更不易。所以在离婚前一定要仔细思考,是否真的只有离婚一途解决当下的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样本只是一个大体结构,其中的内容完全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然后签字,并到法院或者其他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使之生效即可。离婚财产分割公证书样本有许多,这里只是其中一种结构展示。
  
  

·骑公路车飙车犯法吗
    违法,飙车是违法行为,会被处于罚款、治安拘留及吊销驾照等处罚;在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到民政局办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程序是怎样的?
    结婚的方式只有一种,即到民政局登记结婚,而离婚的方式却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相比诉讼离婚的耗时耗力,协议离婚相对便捷,只需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但是不少人会有困惑,到民政局办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呢? 一、离婚的条件 虽然协议离婚非常方便,但并不是一旦申请协议离婚...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由哪个法院管辖?
    在海上或者沿海陆域内从事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由此提起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由损害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的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机关,根据其职能分工...

·签了居间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签了居间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一、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违反协议的相关约定,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肯定是要支付违约和中介公司的佣金的,因为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方,没有存在过错,买卖双方佣金的支付都应该由违约方承担。消费者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通常要签订如下三类合同:...

·无证驾驶摩托车算不算工伤
    无证驾驶摩托车算不算工伤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才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否能认定为工伤,要看交...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如何管理合同?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如何管理合同?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 (一)拟定合同程序内容 1、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并结合公司规定,起草相关合同 2、将拟定好的合同及时上交主管审定 3、如为供销合同则直接送交法律顾问审定 4、如非销售合同,直接送交主管部门审定 5、如非销售合同,...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不管是国家因为什么原因进行土地征收的,此时都需要对被征地人作出相应的补偿。而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补偿没有到位之前,一般是不允许进行土地征收的。但对很多人而言其实都不是很清楚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下面我们带来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工伤鉴定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遇到工伤的这种情况,如果不抓紧时间维权的话,超出国家规定的诉讼时效,恐怕对劳动者本人将非常不利。所以有很多人在医院治疗期间其实非常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工伤鉴定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毕竟像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这种事情,还是抓紧时间申请比较好,因为本来鉴定期间就需要较长的时间。 一、工...

·谁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谁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 一是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 二是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权利申请工伤认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为受伤...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是哪些
    在下面所说的这三种情况下面,所有的人使用相关的专利都不会构成侵权:(一)首次进行销售:享有专利权的当事人制造、进口或者是者经过了享有专利权的当事人的许可之后制造、进口的相关的专利产品或者按照法律所许可的专利方法将直接获得的相关专利产品售出之后,使用、许诺他人进行相关的销售或者销售...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