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您的位置:首页  »  
 

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是不同的,不仅体现在性质上面,在成立条件上面也是有很大区别。那您知道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吗?而在申请成立合伙企业的时候,还需要提交相应的文件,这些又包括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设立合伙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五)出资权属证明: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合伙企业有哪些分类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若不能满足《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条件,自然也就无法顺利成立合伙企业。而在成立的过程中,也是需要合伙人实际提供相应的文件,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需要注意。
  
  

·债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债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抗辩权分为三种,分别是不安抗辩权,同时行使抗辩权,以及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人们比较常见的一种,我们在行使这项权利时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不同类型的抗辩权的使用条件也是不同的。您知道债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包括什么呢? 一、债权人主张不安抗辩权的...

·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
    做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少钱呢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

·代位继承没有要求代位继承人必须尽赡养义务
    代位继承没有要求代位继承人必须尽赡养义务。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仲裁保全担保书
    

【格式一】

仲裁保全担保书

(由申请人自己提供保证)

××仲裁委员会:

...

·小孩犯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一般来讲,公民如果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不过,一些特殊的人群犯罪或者在某些情况下的犯罪行为都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不过,如果是尚未成年的小孩犯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小孩犯罪能否免于刑事处罚...

·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
    《继承法》中的一般应当均等的规定,是处理法定继承时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但针对特殊情况,也有多分和少分的特殊原则,继承法采用的是一般与特殊相结合的方法,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

·侵权人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额中应否扣减保险机构赔付的款项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合同关系和侵权民事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甲提起的是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乙对其侵权行为给甲造成的医疗费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获得保险赔付不应成为减轻乙的责任的理由。乙赔偿后,甲与保险机构的关系可以另行处理。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

·赠与合同订立的原则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订立的原则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知,订立合同时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那么这个原则是不是在所有的合同中都是适用的了,如果双方当事人要签订一个赠与合同,又应该遵循什么的原则了?我们在下文做了介绍,供您了解。合同订立原则,是由《民法典》所规定的,贯穿于整个合同订立过...

·私募股权投资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私募股权投资的操作流程是什么?Private Equity(简称“PE”)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简单的讲,PE投...

·开封市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开封市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对于很多面临着征地的人来说是很重要的,因为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如果补偿不到位很可能对以后的生活造成诸多的困扰。其中开封市在征地初期都会制定好征地补偿标准,作为被征地者最好是阅读一下开封市区征地补偿以便有心里准备,我们整理了以下文章,希望能够给被...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