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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改继承人怎么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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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改继承人怎么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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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证改继承人怎么进行的?
  
  土地使用证对于土地持有者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只有有了土地使用证才能证明这个土地是你的。但是如果想要将土地进行转让或者是送与直系亲属,此时的土地使用证改继承人怎么进行的呢?我们整理了如下资料,请您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证改继承人怎么进行的?
  
  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上的房屋的,那可以过户,否则,集体土地是不能转让或者过户的。
  
  1、土地受让人(继承人)提出土地使用权变更申请,到所在村委会签署明确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2、土地受让人(继承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交国土局(所)工作人员审核。
  
  3、提交土地转让方(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必须包含所有遗产继承权利人的名单及关系)。
  
  5、房屋土地转让协议书(即遗产分配方案),必须说明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过户给谁,所有家庭成员签字盖指印(需村委会签署意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7、房屋土地转让的纳(免)税证明单,到当地地税局大厅办理。
  
  8、申请人将以上资料备齐后直接到当地国土资源所办理。
  
  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 、建设用地批准书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6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 、建设用地批准书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
  
  7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部门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首先要明白的是,想要将土地使用证改继承人,那么该土地必须是可以过户的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是不能进行过户转让的呃。之后土地持有者可以提出更改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然后到自己所在的居委会进行加盖公章,这样就可以将土地进行过户和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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