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果2000万传销罪判刑多少年?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果2000万传销罪判刑多少年?
您的位置:首页  »  
 

如果2000万传销罪判刑多少年?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当今这个社会,传销是经常可以看到的一种行为,很多刚毕业的年轻人不懂社会的复杂,于是被骗入传销组织。我国刑法上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这就意味着这种行为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那么,如果2000万传销罪判刑多少年?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如果2000万传销罪判刑多少年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2000万传销判罪不但会有金钱上的处罚,还是要坐牢的。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四、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
  
  对符合本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
  
  (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因为这种犯罪涉及到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所以需要并处罚金,其次,是要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或者以下。如果您对于如果2000万传销罪判刑多少年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二房东转租合法吗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东转租合法吗不承担违约责任?转租是否合法应当看是否获得房东的同意,具体情况如下:1、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依法享有解除权;2、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转租合同效力待定;3、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二、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的规定,发生自...

·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您都会关注的一个问题,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的制定是根据各省市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的相关问题有所帮助。 一、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养老保险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主要内容是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主要内容是什么(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

·虚假诉讼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虚假诉讼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情形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

·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有什么作用?
    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有什么作用?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案件所处的阶段不一样,律师的工作也不一样,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做以下工作: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离婚财产转移赠与有效吗?
    离婚财产转移赠与有效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

·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
    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 一、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 因为借据毁损,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而且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一)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到底在谁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到底在谁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

·关于涉农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
    关于涉农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三农问题始终是国家关注的焦点,如今很多企业开展农产品生产,帮助农民创收。但是对于这些涉农企业来说,却面临融资难这个问题。没有生产所需资金,涉农企业举步维艰。在这方面,需要国家和企业共同面对解决。那么关于涉农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做个介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