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者请假程序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用人单位能否以此为由直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者请假程序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用人单位能否以此为由直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者请假程序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用人单位能否以此为由直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条文中,在对用人单位管理制度规则的表述上有两个专有名词:劳动纪律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是指由用人单位制定的要求全体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共同遵守的劳动行为规则;规章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制定的旨在保证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和享有劳动权利的规则和制度。二者的区别在于:一方面,二者在适用范围不同。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单方面约束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规则,而规章制度的制定既包含了劳动者应履行的劳动义务,还包括享有的劳动权利。另一方面,两者在制定程序上也有区别。劳动纪律的制订程序在我国劳动立法中未做明确的规定,而规章制度在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其制订生效的程序,因此规章制度的制定较劳动纪律更为严格和规范。

  

   从我国劳动法律规定看,《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在《劳动法》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为平等并存关系。而当《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对于二者关系的表述则发生了明显变化。《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新法已经将劳动纪律纳入规章制度范畴,劳动纪律成为规章制度的一部分,不再单独存在于立法规定之中。

  

   那么在《劳动合同法》未单独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制定罚则的情况下,是否还可以根据《劳动法》之规定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呢?按照一般的法律适用原则,在新旧法律的规定出现不一致的时候,新法对相关的问题未作出规定且旧法也未废止,那么按法理说旧法原则上也可以继续适用。但是对于本案例所涉及的违反劳动纪律和违反规章制度这一特殊问题,却不尽然。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法》已明确将劳动纪律纳入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范畴中,而非独立于规章制度之外,违反劳动纪律与违反规章制度不再为同一层面的法律概念,违反劳动纪律只能作为劳动者存在过错的事实依据,而违反规章制度既可为事实依据,又可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因此,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应当按法律的规定,重新更新、制定包括劳动纪律内容在内的规章制度,并使其依法定程序制订及生效。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应仍然机械的沿用《劳动法》的规定。

  

   此外,《劳动法》之所以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定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是因为劳动纪律在《劳动法》第十九条被明确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换言之,违反劳动纪律实则为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即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劳动合同法》取消了劳动合同中劳动纪律这一必备条款,从而表明了立法层面不再允许订立合同双方自行约定劳动纪律的内容,取而代之的则是覆盖范围更为广泛、制订过程更为民主、生效程序更为严格的规章制度,这无疑是制度的完善和立法的进步。

  

·北京市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式样怎么写?
    工伤认定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全力保障,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工伤申请都会得到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相关部门会依法给出相应的判决。那么,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包含什么内容?用什么格式撰写?请看下文。 一、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式样 北京市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该如何处罚
    走私普通物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民事再审向哪一级法院申请?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即:一般民事案件向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案件经过二审,则向二...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 一、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 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1、婚前个人财产 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

·水电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水电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水电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

·现在很多机动车驾驶员醉酒后还继续开车,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现在很多机动车驾驶员醉酒后还继续开车,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那么针对醉驾交强险是否赔偿?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想必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想了解,那么下面就由我们结合最新法律知识给您做一个简单讲解。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保险公司 如...

·影业公司融资项目的特点是什么
    影视行业的竞争可以说非常的惨烈,观众对于影视剧的要求呈现了多元化的审美方向,甚至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影视剧公司为了能够吸引到年轻人的关注,公司大部分的资金都花费在一些知名演员的片酬上,从而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后期运转发生困难。所以,有些影业公司也不得不通过一些项目进行融资。那么,影业公司...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河南的规定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河南的规定住宅工程在我们的生活十分常见,由于住宅工程最后都是供人居住的房屋,因此,在工程质量方面需要格外注意。施工单位应当保证住宅工程的质量,否则会给人们带来很大的生命威胁。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河南省的实施细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凡本市...

·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多少
    罪犯被判有期徒刑的,在实际服刑期间要是表现良好,那么就有机会获得减刑。不过就算获得了减刑,也是有一个具体的减刑幅度的。那么您知道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多少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多少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