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屋产权分割的方式具体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屋产权分割的方式具体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房屋产权分割的方式具体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现实生活中,对房屋产权进行分割其实也是很常见的活动,而在我国房屋的价值是很大的,因此对产权进行分割的时候,当事人都想尽量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此时就需要先了解清楚房屋产权分割的方式都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对共有房产劈分,或因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房屋产权劈分。房屋产权分割后,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才能取得合法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分割要怎么处理,取决于房屋共有的选择,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协议分割
  
  分割共有房产,共有人之间能够协商的,按照协商的分割方式进行。所谓协商,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这与处分共有房产和对共有房产作重大修缮不同。分割协议不仅在共有人之间发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将其分得部分让与第三人,该协议对第三人也有约束力。
  
  (二)裁判分割
  
  1、裁判分割的起诉要件
  
  (1)对按份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其结果是共有关系消灭,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分割,虽不消灭双方共有关系,但对全体共有人都有利害关系,因此该诉讼为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有人都应该参加到诉讼中来。
  
  (2)原告须对房产有分割请求权。
  
  2、裁判分割的具体分割方法
  
  (1)实物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通过协议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房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2)变价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3)折价分割
  
  裁判前,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共有的房产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予以分割。这里规定的折价分割,是指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取得共有房产,对其他共有人给予金钱,或者实物,或者金钱加实物。采取这种方式分割共有房产,首先要评估共有房产的价值,最好由中介机构进行,然后才能进行折价分割共有房产。
  
  我国主要规定了两种,即协议分割和裁判分割,其中裁判分割又可以具体分为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以及折价分割等三种不同的情况。当然,在进行房屋产权分割的时候,要是遇到什么问题的话,那此时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劳动仲裁的流程怎样?
    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发生争议,或者因为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发生劳动纠纷,争议较大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么,就要确定劳动仲裁的流程。   实际中,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按照以下流程: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分析 被告人杨某在某区秀水市场地下三层一仓库内等地,存放带有LOUIS 、VUITTON、GUCCI、CHANEL注册商标标识的男女式包,用于销售牟利。公安人员从其仓库内起获各种型号带有LOUIS VUITTON、GUCCI、CHANEL注册商标标识...

·离婚孩子抚养与探视的次数有几次?
    当今社会,离婚案件层出不穷,对于离婚案件,常见的有房产、孩子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父母离婚后,双方对孩子的探视问题通常都会引来争端,而这种矛盾不仅会使得父母双方更不愉快,对孩子的心里更是雪上加霜,为此本文主要针对离婚孩子抚养与探视的问题进行说明。 一、法律条文 《婚姻法》第三十八...

·刑事抗诉法院需要在多长时间结案
    刑事抗诉法院需要在多长时间结案?刑事抗诉法院需要在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

·未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四条就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

·办理房子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房子公证需要什么资料常见的房产公证主要是房产继承公证和房产赠与公证。对于房产继承公证而言,一般所需的材料为: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5、公证人员认为应...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不管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购买二手房,购房者所需要支付的价金都是比较多的,而房屋又关系到自己、家人日后的居住问题。因此,在购买的时候还是要小心为上,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才能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那到底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对大量案件的总结及...

·未签合同怎么取证劳动关系?
    未签合同怎么取证劳动关系? 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员工要尽量留存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如何处理?
    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如何处理? 一、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如何处理? 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处理方式为:原告已经将债权合法转让的,与被告之间已无直接利害关系,原告应当申请撤诉;接受债权转让的第三人,作为适格原告,可以决定是否重新起诉或与原被告协商解决。债务人接到...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们工作的时候,有时候会出现被辞退的请款,解除劳动关系,对于解除劳动关系,我们应该都不是很清楚,而劳动法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从而保护我们被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的一些问题,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下面让为我们分享一下相关知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