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您的位置:首页  »  
 

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现代社会,人们经常从事一些投资活动,购买公司债券就是投资活动的一种,因为公司债权相比较其他投资方式来说风险较小,收入也比较稳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那么,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这个问题。
  
  一、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已经发行过公司债券的,若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或者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有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即使累计总额不超过公司净额资产的40%,也不得再次发行公司的债券。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而且各项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债券
  
  基本概述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分红,公司破产清算时,也优于股东而收回本金。但债券持有者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
  
  上述表述对"公司债券"的定义与解释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要真正从理论上理解公司债券概念,还必须进行以下分析:
  
  实质
  
  首先,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是各类可取得一定收益的债权及财产所有权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拥有和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
  
  其次,公司债券是"有价证券",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自身带有广泛的社会接受性,一般能够转让,作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 "有价证券"是一种所有权凭证,一般都须标明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其本身没有价值,但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者可凭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于这类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了交易价格。
  
  发行者
  
  债券的发行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这里的公司不是一般的企业,是"公司化"了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即"公司"。一般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合作制企业都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产权基础,都不能发行公司债券。国有企业属于独资企业,从理论上讲不能发行公司债券,但是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的国有企业有其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的特别的产权特征,也可以发行债券--企业债券(不是法律上的公司债券)。而且,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发行公司债券。从理论上讲,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类型的公司,如无限责任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等,均不能发行公司债券。
  必须是在公司具备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发行债券的,比如说在净资产方面的要求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还有累计的债券的总额度也有一定限制的。如果您对于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懂的,我们建议最好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怎么计算二手房交易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承担的不同的税费,很多买卖二手房的人对二手房交易税费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告诉您二手房交易费用该如何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二手房交易税费是由买方和卖房分别缴纳的。 (一)买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计算: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

·我在外卖中吃到蟑螂,可以找商家索要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卖食品变质的,消费者是可以要求食品经营者进行赔偿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在经济大环境不佳的时候,会有大批中小企业因为资不抵债而选择破产倒闭。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会在十五日内组建清算组,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这是企业破产过程中重要的一环,那么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共同了解下...

·老刑诉法监视居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老刑诉法监视居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我国是一个民主制度的国家,根本利益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人们当家做主是我们永远的目标和追求。对于一些条件不允许监禁的犯罪违法分子或者被告嫌疑人,我们会采用监视居住的方式来限制其行动。那么,老刑诉法监视居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监视居住 ...

·两岁宝宝抚养权属于哪一方我国婚姻法规定
    两岁宝宝抚养权属于哪一方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部分...

·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 认定标准是什么
    相信您都知道赌博罪,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说起赌博罪,我们不得不提到另一种罪名,开设赌场罪。那在实际案件中,该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呢?也就是说,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面为您解答。 一、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 认定开设赌场罪,需要...

·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
    强迫交易罪是通过非法手段来强迫他人进行交易的一种罪行。强迫交易罪违反了我国的法律,并且也侵犯了商品的交易市场的秩序。关于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的我们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1、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

·土地征收后失地农民有保险吗?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一、土地征收后失地农民有保险吗?国家对于土地部分被征收或者全部被征收的农民,建立了专门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组织卖淫怎么量刑、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可以说我国对涉黄犯罪的打击还是比较厉害的,虽然没有直接规定卖淫行为构成犯罪,但要是有人组织他人进行卖淫的话,这样的行为是规定为犯罪了的,即《刑法》中的组织卖淫罪。那此时组织卖淫怎么量刑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组织卖淫怎么量刑 根据刑法第358条规定,对构成...

·一、房屋的屋顶所有权是归谁的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
    一、房屋的屋顶所有权是归谁的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即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原则上不能归属于顶层区分所有权人所专有使用。建筑物本身与土地权属并不相同,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土地还有一个使用权的问题,开发商可以在公平合理的条件下做出一定的调整,把某些方面可以确定土地使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