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征地补偿标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征地补偿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  »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征地补偿标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一、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征地补偿标准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县征地补偿标准平均值:45276元/亩;最低补偿标准:36475/亩。二、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政策1、《征地补偿标准》是综合补偿标准,是征收补偿集体土地的重要参考依据,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对于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公布实施。2、各市(县、区)政府要按照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可以2-3年适时对新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修订,报省政府批准。3、此次征地补偿标准中,把全省区片综合地价共划分457个区片,12个市(区)的平均值为每亩66752元;划分征地统一年产值区片405个,11个市(不含杨凌示范区)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平均值为每亩41705元。三、陕西省不同地区征地补偿标准相关信息1、统一年产值标准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市、县行政区域为主),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及相关附加收益为主要依据测算的综合收益值。2、区片综合地价区片综合地价是征地综合补偿标准,重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也可以根据征地需要和实际情况扩展到城市郊区或更大范围,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测算的补偿标准。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一、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文件资料没有问题的话是5-10个工作日即可。 二、公司股东定义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

·商标续展的材料有哪些,具体是怎么收费的?
    商标续展的材料有哪些,具体是怎么收费的?商标权人在商标保护期限届满之前,是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进行续展的,这样就能延长法律对商标的保护期限。那么商标续展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续展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我国对于商标的使用年限是有规定的,...

·商标使用许可分为哪几类
    商标使用许可分为哪几类商标使用许可主要分为三种形式:1、商标的一般使用许可。商标的一般使用许可是比较普通的一种许可方式,对商标权人的限制较小,也就是说,除授予了商标一般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之外,商标权人还可以授权给第三人使用该商标。2、商标的排他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方式是指商标权...

·房产权属状态知多少
    商品房:指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房产,这种房屋的建设用地一般是通过出让的方式获得,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向国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个人在购买房产时,房价里亦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再转让时,不用再补交土地出让金,买卖双方只负担规定的税费即可,这种产权即俗称的“大产权”。以海淀区为例,此...

·认罪认罚具结书怎么写?
    坦白从宽历来是我国司法机关办案适用的原则,对于自首认罪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可以按照认罪从宽原则办案。犯罪嫌疑人对罪行供认不讳,表示接受刑罚的话,会签署一份认罪具结书。这份文件是法院出具的,那么,认罪认罚具结书怎么写?下面本站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一、认罪认罚具结书怎么写?认罪认罚从...

·相关机关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孽息物应该如何处理
    对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物及其孽息中,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庭作出生效判决后,由扣押的公安机关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上缴国库或者返还受害人,并向人民法院交执行回单。...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男女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之后就会成为合法的夫妻,而从这一刻开始双方各自取得的收入,原则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是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日后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在哪里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在哪里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我们国家的公民的法律素养也在普遍提高。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醉驾的危害。醉驾不仅是犯罪行为,也是一个轻视生命的行为。那么,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来讲解一下。 一、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在哪...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l)施工合同的订立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 (2)施工合同订立的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l)遵守法律、法规、国家计划、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平等、自愿原则。 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