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什么样的借贷属于高利贷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什么样的借贷属于高利贷
您的位置:首页  »  
 

什么样的借贷属于高利贷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什么样的借贷属于高利贷借贷关系其实很容易就演变为了高利贷,但对很多人而言,可能此时都还不清楚,究竟为什么就变成了高利贷。在这方面,其实我国法律中是有规定的。那究竟什么样的借贷属于高利贷呢?而在我国放高利贷的行为是违法的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样的借贷属于高利贷
  高利贷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一般表现为:期短、息高、复利。高利贷款的年利率一般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以上,如果逾期未还,还实行利滚利。1、借贷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2、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1)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不属于高利贷;(2)当其利率大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3、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4、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规定“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如果出借人已经收取了部分高利贷利息,在法院认定利率超过法定标准后,先收取的高利息可抵充未偿付的合法部分的本息。
  二、放高利贷是违法行为吗
  高利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也就是说,民间高利贷是发生在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单位之间的借贷利率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情况。高利贷本身属于借贷双方自愿的行为,而且存在有利于资金使用、刺激经济发展等特点,虽然国家层面出于利息管制的需要,对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的部分不予以保护,但并没有将高利贷纳入犯罪,因此也没有影响高利贷的长期存在。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般民间借贷中都是会约定利息的,而出借的人想要获得更多的利益,借款一方需要尽快获得借款,往往当事人会约定比较高的借款利息,而借款利息一高就容易导致借贷属于高利贷。按照最新的规定,一旦约定的借贷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6%,那就会认定构成高利贷。
  
  
  

·夫妻俩分居多久算是离婚
    夫妻中有相当多是“冲动型离婚”,有些夫妻在一个月内结婚、离婚、复婚。我们希望夫妻都能多一些冷思考,作出理智的选择,逃出离婚的“围城”。关于夫妻俩分居多久算是离婚的问题,为您解答。 夫妻俩分居多久算是离婚 很多夫妻都认为,分居的时间很久了,婚姻关系就能自动解除了,其实不然,我国...

·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
    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般来说,股东之间进行股权相互转让时,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受让人未按合同期限内付清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很多人都不太了解。那么,未付款的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有什么法律后果?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

·为何改示宽灯颜色被罚款了?
    为何改示宽灯颜色被罚款了改变示宽灯颜色被罚款是属于“驾驶擅自改变灯光设置、外观等技术参数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的违法行为,将处以收缴违法装置、罚款1000元的处罚。引发的其他问题:(1)无法正常年检,需要及时恢复原状,才能通过检审。(2)在事故理赔时,保险公司可以拒赔。(3)示宽灯...

·延期交房退房流程是怎样的
    购房者在买期房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因此很多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往往会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延期交房的退房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延期交房的退房流程是怎样的一般来说,开发商超过三个月还不能交房,购...

·在工作单位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单位突发脑梗算不算工伤?在工作单位突发脑梗不一定算工伤,若是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工作紧张的情形一般指:1、在发病前一段时间内,产量超过平常数量,连续超正常工作负荷工作;2、由于工作需要,加班加点,连续超时工作;3、身体有病,医生开有休息假条,但领导布置有紧急任务...

·诈骗罪浙江省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现在有很多人其实在正常的社交活动当中都是存在着很重的戒心的,甚至是包括很长时间不联系的朋友突然给自己打电话了,很多人也不能够完全放心的自己一个人就去见对方的,这种心态往好了说是个人防范意识比较强,其实比较消极的都是因为诈骗的这种行为使得人和人之间的信任感越来越少。那么,诈骗罪浙江...

·车辆划痕险能赔偿多少钱?
    由于车辆在购买之后,不可避免的会被划伤,故而车主会选择给车辆购买划痕险,根据实际情况来说,车辆划痕险能赔偿多少钱?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因为出险次数超过额度,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此时,需要车主自行维修。 一、车辆划痕险能赔偿多少钱? 据了解,车辆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

·子公司是否可以自定工资
    不可以,母公司可以控制子公司的工资总额,因为总公司是投资方,母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来控制子公司的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来实施子公司的战略。子公司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多数人之债,根据各方当事人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区分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法律意义主要在于:按份之债的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债权或债务各自是独立的,相互...

·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方式是什么实践中常见的合同诈骗行为,并不一定就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此罪的立案标准后,才能定罪处罚。不过在此之外,我们还是要先了解一下合同诈骗的手段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1、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