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应该注意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应该注意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应该注意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且在司法实践中,起诉离婚的一方大部分都是女方。针对这一现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离婚的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要素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故而对于离婚事由不充分的案件挺长需要二次起诉。那么再次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一、再次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女,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被告:男,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2、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3、婚生子女归__抚养,__(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婚后原、被告感情不好,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年 月 原告起诉至贵院提出离婚,贵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
  
  虽然贵院在__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中希望双方珍惜共同建立的家庭、互相理解,多多沟通,矛盾会得以解决。
  
  但半年多以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并分居至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次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1、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
  
  2、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
  
  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
  
  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认定的标准: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失踪2年等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第二次起诉离婚怎么写诉状?
  
  第二次离婚诉讼书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格式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就是两者的事实和理由不一样。这里的诉讼理由主要针对的是第一次离婚诉讼书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因此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书写有着本质的区别。
  
  4、第二次起诉离婚证据的准备
  
  第一次起诉之所以没能判决离婚绝大多数原因还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5、第二次起诉一定能离掉吗?
  
  虽然很多夫妻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都判决离婚,但是也不代表第二次就一定能离掉,由于每对夫妻的家庭情况和离婚诉求有所不同,其原因也是不同的。
  
  再次起诉的离婚诉状的书写跟第一次的离婚诉状的区别在于离婚事由需要改写,且需要对第一次起诉后法院的判决结果做简单的介绍。当然,再次起诉离婚,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得偿所愿,原告需要对再次起诉做足准备,要想得到更大的胜算,需要加强对证据的收集。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一、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怎么写《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范本先生(女士):我与你于年 月 日就位于市区大街号区号楼(具体门牌号)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现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7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约...

·把借条丢了还钱怎么处理
    把借条丢了还钱怎么处理?对方不还钱的话可以起诉处理,在讨债过程中,相关的讨债材料即讨债证据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要想在法律上有着更多的收债证据,相关的借条和债务资料成为讨债行动是否成功的一个基础,而许多追债案例中仍有不少债务没有借条和没有什么书面的证据,虽然这种债务纠纷问题比较的辣手...

·离婚诉讼中,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1、针对离婚财产转移,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

·一般累犯前罪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吗
    我国的累犯区分为了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而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构成要件不同,当然最后的处罚也不太一样。那么对于一般累犯而言,是不是要求前后两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呢?即一般累犯前罪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讲解。 要解决这个问题,则要先从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以下是我们...

·一、 人车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流程?
    一、 人车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流程? 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

·赌赙欠的债能否提起民事诉讼?怎么判断?
    黄赌毒在我们小的时候,大人们就说明不让我们碰这方面的东西,但是还是有一些人因为赌博欠下巨额债务,赌博欠下的债务是不被法院所认可的,那么赌赙欠的债能否提起民事诉讼呢?下边我们给您整理出有关赌博债务的相关知识,供您参考。 一、正确认定非法赌博债务,在审理中注意从法律事实的认定、举证责...

·分公司签合同落款是负责人吗?
    分公司签合同落款是负责人吗? 一、 分公司签合同落款是负责人吗? 分公司签合同落款一般是总公司的法人,具体情况如下: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

·公司法案由对于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案由对于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是怎么规定的?新公司法对于与公司相关的各种纠纷做出了明确规定,保障公司的权益,规范公司的运行。股权转让纠纷是公司纠纷中一种常见的情况,涉及到公司股东的权益。那么,公司法案由对于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是怎么规定的呢?一、股权转让纠纷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

·什么是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通过协商,对船舶、货物及其它海上标的所可能遭遇的风险进行约定,被保险人在交纳约定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承诺一旦上述风险在约定的时间内发生并对被保险人造成损失,保险人将按约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的商务活动。 海上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是对由于海上自然灾害和...

·中国新婚姻法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婚姻观念和民法典。不同的时代也有着不同的婚姻规定。最早我们古代是女孩十五岁及笄就可以成亲生子了。而在我国现代,由于计划生育的影响,我们一直提倡晚生晚育优生优育。那么,中国民法典2017年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男女结婚年龄—确定的依据: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