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案件当事人怎么法律援助?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案件当事人怎么法律援助?
您的位置:首页  »  
 

案件当事人怎么法律援助?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案件当事人怎么法律援助?对于刑事案件中的被告,我国法律也赋予了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权利,这是对人权的尊重。如果被告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律师费用,符合条件的话,其可以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以获取免费的律师服务。这是一种司法救济手段,那么当事人怎么法律援助?下面请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当事人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本人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2、经济困难的证明;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材料有哪些?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
  四、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综上所述,案件当事人提出法律援助,应该向案件管辖法院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提交身份证、申请书、经济困难证明等资料。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材料后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定资料属实的话,会委派律师帮助当事人代理案件。
  
  
  

·北京市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式样怎么写?
    工伤认定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全力保障,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工伤申请都会得到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相关部门会依法给出相应的判决。那么,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包含什么内容?用什么格式撰写?请看下文。 一、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式样 北京市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职工在岗位上受伤的,通常单位会帮助其办理工伤认定,一般来说,当地的社保局是负责开展认定的。有时候,职工发生工伤的时候,属于刚入职的期间,还没有来得及参加社会保险。那么,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如何确定?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未参...

·商标侵权罚款交不起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罚款交不起如何处理?商标侵权罚款交不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申请强制执行。2、分期执行。3、可执行的前提是法院判决胜诉,且判决生效。法院会去查明对方名下的财产,如果是公司的话就是公司账户、实物出资等等;个人的话财产会广一些,包括房产、账户、股票、车辆等等。4、不能执...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理有黑幕吗?
    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时存在交通事故处理低效、被人讹诈、保险公司不进行合理赔偿等问题,而有时由于留存的照片、录音、影像作为有利证据,也能使自己合法利益得到保障,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理有黑慕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理有黑慕吗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

·刑事案件中缓刑有几种判法?
    缓刑是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经常使用的处刑方法,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不需要在监狱或者看守所实际执行刑期,只需要在当地的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即可。那么,缓刑有几种判法呢?换言之,缓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缓刑的判法 适用缓刑的先决条件应当是宣告...

·领证没举办婚礼算不算结婚领证了但没有办婚礼是算结婚的
    领证没举办婚礼算不算结婚领证了但没有办婚礼是算结婚的,夫妻双方领取结婚证,即在法律上是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是事实婚姻。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以后,《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

·劳动仲裁和仲裁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仲裁和仲裁的区别有哪些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不同的。《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是我国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在民商事领域内统一建立的法律制度;而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则是国家针对劳动争议...

·父母给子女购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新婚小两口想要买房,但是发现钱不够,这时候可能父母就会给子女一定数额的钱作为购房款。那么就父母给子女购房款来看,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不少人对此已经区分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父母给子女购房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父母为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

·无期徒刑几年后可以假释
    一、无期徒刑几年后可以假释 被判处无期徒刑要执行十三年才能假释。 法律规定: 《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

·建筑工程质量规范标准有哪些?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的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那么在城市中也会开展各种建筑工程,因为建筑工程的质量会影响到每一位使用公民的生命安全,所以在进行工程质量检验时有相应的要求,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哪些?按照规定,会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分为技术、管理以及工作标准。 一、根据标准的约束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