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络诈骗2万去自首会判刑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网络诈骗2万去自首会判刑么?
您的位置:首页  »  
 

网络诈骗2万去自首会判刑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网络诈骗2万去自首会判刑么?目前公安机关对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非常大,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即构成立案标准。一些不法分子进行网络诈骗后,迫于压力会选择到公安机关自首。对于自首情节,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酌情考虑,那么网络诈骗2万去自首会判刑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网络诈骗2万去自首会判刑么?
  根据涉案金额与造成的危害后果来定罪量刑。如果金额较小或没有危害的后果产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在确定从宽的幅度时,应当从严掌握;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二、网络诈骗如何判刑?
  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三、网络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综上所述,按照诈骗罪的量刑标准,网络诈骗2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当事人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自首属于重要的从轻处罚情节,如果当事人网络诈骗2万去自首,在没有其它犯罪情节的情况下,如果积极退赃,可能会免于刑事处罚。即便是受到处罚,也不会太重。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仲裁申请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劳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仲裁申请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

·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一、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所谓报废机动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报废的机动车本身的安全系数已经大大降低,继续上路行驶会给他人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故...

·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一、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

·怎么样才能减刑,减刑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怎么样才能减刑 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依照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
    一般在劳动合同当中,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时间,但如果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则就不会了。通常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的劳动关系才会终止,也就是说此时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辞职,那要是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

·包庇罪自首量刑是什么?
    在生活中,不能心存侥幸地以为帮助不法分子隐瞒罪行是不会构成违法行为的,对犯罪分子的行为知而不报并帮其隐瞒很可能会被判包庇罪。但如果能及时改正错误,认错态度良好,能主动自首坦白,法律可一定程度宽松罪行。接下来本文为您解答关于包庇罪自首量刑的具体内容,请您往下阅读。 一、包庇罪的构...

·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
    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假离婚证的情形不少,办理假离婚证的目的不同,有的人就是为了贷款。但是这种委托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的行为也是涉嫌违法的。此外,假离婚证在贷款审核的时候也是很难通过的,一经发现也将失去贷款资格。下面我们就详细给您介绍一下。 一、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的风险 (一)财产风...

·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

·职务发明专利利润分成是多少?
    职务发明专利利润分成是多少?目前,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作了明确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