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断了5跟肋骨工伤评级是几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断了5跟肋骨工伤评级是几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断了5跟肋骨工伤评级是几级?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您都知道,进行工作时可能就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工人受伤。除工人酗酒导致受伤等类似情况外,一般都要列入工伤。由于工伤鉴定牵扯到工伤赔偿,受害者和赔偿者都会认真仔细的进行鉴定。那么,在此我们以肋骨工伤为例,向您说明一下,断了5跟肋骨工伤评级是几级?
  
  一、什么是工伤评级?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工伤评级的方式
  
  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评定可以有两种方式:
  
  (1)自行委托有资格的伤残评定机构进行评定
  
  (2)先就损害赔偿争议起诉,然后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申请伤残评定。
  
  当事人如果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有如下做法: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准许对伤残进行重新评定。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得出鉴定结论,基本都能要求重新鉴定。
  
  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的,按照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如果能够对缺陷鉴定结论,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其他办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与法院委托鉴定在诉讼上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法院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实质上的证明力要高于当事人的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法院委托鉴定后,再次申请重新鉴定并非每次都会被予以许可,如果受害人申请法院委托鉴定的,尽量在第一次鉴定中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
  
  三、断5根肋骨按照工伤鉴定标准属于几级工伤?
  
  (1)肋骨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的标准: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九级的标准: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八级标准: 12肋以上骨折。
  
  (2)结论
  
  通过第三节第一小节可以知道,断5根肋骨的工伤应一般情况下评定为九级或者十级。但是,具体的鉴定结果更多是在工伤治疗恢复完全后评定,在这之后工伤鉴定仍为九级或十级甚至更高,那么依据该鉴定结果,相关负责人就应该负责一定的赔偿。
  
  

·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买卖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买卖合同是日常民商事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类经济合同,也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经济合同。那么您知道产生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因都有哪些吗?只有先找到了具体的原因,那么当事人才能有针对性的进行解决。 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

·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哪些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哪些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中国人有走后门的习惯,中国人也有利用职务便利的习惯,利用职务便利的常常会构成职务侵占罪,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只能由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而在定罪的时候还是需要作出认定的,那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

·一、醉驾拘役完了还罚款吗?
    一、醉驾拘役完了还罚款吗?醉酒驾车会涉嫌危险驾驶罪,一般会处于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对醉驾处罚,包括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一般是处拘役并处罚金。行政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跨国恶意抢注商标是怎样认定的?
    国外商标国内恶意抢注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存在的问题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存在如下问题: 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缴费稽核偏重欠费收缴,轻视基数核定、非公企业参保滞后,部分企业游离在养老保险范畴之外。 参加养老保险是所有企业与劳动者应尽的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是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必须履行的义务。法...

·走私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如何认定
    走私罪中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判处10年以上)。而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

·房屋过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只要进行房屋转让或者赠予都需要进行房屋过户的。但是房屋过户是有法律规定和诸多程序的。那么,办理房屋过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为此,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房屋过户的法律规定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参考。 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城...

·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偿还债务
     现在的人基本都是购买了各种保险的,常见的就是关于人身意外方面的保险。而要是出现保险范围内的意外,造成了被保险人受伤或死亡的,则就可以受益人就能获得相应的赔偿。但要是导致被保险人死亡,那么此时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偿还债务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保险金能否作为遗...

·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
    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 无论是商业用地还是住宅用地,都是有土地使用年限的。在您的土地使用证上也注明了土地使用年限。 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 需要根据土地法来确定,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比住宅用地短。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各类土地的使用年限。 一、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

·上海疫情期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上海疫情期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一、上海疫情期间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