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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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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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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社会进步的今天,许多城市要发展就要重修修建建筑物,这样才能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修建建筑物肯定会用到土地,如果修建建筑物用到了公民的土地,国家是会进行补偿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压煤村庄搬迁补偿
  
  1、房屋搬迁实行据实补偿办法,补偿标准按附件1执行。
  
  2、院内附属物,如:马鞍过底、墙头、厕所、简易棚、猪圈、地平、树木、压井等附属物按房屋补偿款的20%进行补偿。
  
  3、原村集体设施,如村室、学校、卫生所、敬老院等按现行价格另行补偿。
  
  4、砖窑、水井、水渠、坟等的补偿标准按附件2执行。
  
  5、树木补偿标准按附件3执行。
  
  二、公益设施费
  
  按搬迁补偿费的15%支付给集体,用于新村址内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公共卫生等配套设施建设。 新村址外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等设施建设由煤矿企业负责至新村址。
  
  三、青苗补偿费 ?
  
  
  因土地沉陷造成绝收的,每年每亩补偿1237元。已沉陷仍能耕种的,不耕种不予补偿;已耕作下种的,按年产值的80%补偿;已耕作未下种的,按年产值的60%补偿。 造成果园、鱼塘等其它土地沉陷的,补偿费应根据其实际年产值和损失程度,由永城市政府与煤矿企业协商确定。
  
  四、沉陷造成村民房屋损坏的补偿
  
  (一)因沉陷造成村民房屋损坏的,按损坏程度分为A1、A2、B、C、D1、D2六个等级。暂没能搬迁的村庄,搬迁前根据村民房屋实际损坏间数,按照这六个级别分别给予不同的补偿。
  
  1、A1、A2、B、C四个级别尽管房屋已损坏,但维修后仍可居住。A1级每年每间补偿40元,A2级每年每间补偿60元,B级每年每间补偿80元,C级每年每间补偿120元,用于房屋维修。
  
  2、D1、D2级属于危房,已无法居住。主房每间每年补偿300元,配房每间每年补偿180元,用于村民临时急搬费用,让村民搭建临时房或在外租房。
  
  3、房屋自损坏至搬迁期间,每年由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村民房屋损坏程度鉴定一次。损坏级别没有变化的,按原鉴定级别补偿;损坏级别加重的,按新的鉴定级别补偿。期间,如村民的房屋突然变成D级危房,由政府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鉴定,按新的鉴定级别补偿。
  
  (二)因沉陷造成村民房屋损坏,但该村庄不需要搬迁的,按房屋损坏的级别一次性支付补偿费。A1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5%执行;A2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15%执行;B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30%执行;C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65%执行;D1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85%执行;D2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全额执行。
  
  五、集体或个人创办的企业的补偿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新建重置价格的80%补偿,对于下达搬迁通知后又新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六、果园的补偿 ?
  
  
  苹果、梨、杏、枣、石榴、核桃、柿、桃等果木,每亩栽培20棵以下的,按附表3零星棵树补偿标准补偿;连片每亩超过20棵的果园按亩补偿,1年树龄的每亩补偿500元,2年树龄的每亩补偿1000元,3年树龄的每亩补偿1500元,4年树龄的每亩补偿2000元,5年树龄的每亩补偿3000元,6年树龄的每亩补偿4000元,7年树龄的每亩补偿5000元,8年以上树龄的(含8年)每亩补偿8000元;连片成亩的葡萄园,参照此果园补偿标准执行。计算年限以果树移植后的实际年限为准。
  
  七、新村址及老庄盘土地补偿
  
  
  搬迁沉陷村庄占用的新村址,煤矿企业按照国家现行的征地价格,将征地款全额支付到政府,由政府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审批手续。如原老庄盘面积大于新村址面积,多余面积由煤矿企业按照国家现行征地价格补偿给村民;如老庄盘面积小于新村址面积,扣除原村民相应耕地面积的补偿。
  
  八、沉陷土地的复垦 ?
  
  
  1、沉陷深度不超过1.5米的,原则上由企业复垦,企业不复垦的交由政府组织复垦,煤矿企业交纳复垦费,其标准是:沉陷深度在0.5米以内的,每平方米6元;深度在0.5-1米的,每平方米8元;深度在1-1.5米的,每平方米10元。
  
  2、沉陷深度超过1.5米的由煤矿企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永城市制定的技术标准复垦,如不能复垦,由企业出资征用。政府负责办理征用土地手续,将集体农用地征为国有农用地。征用后的沉陷土地,由政府负责复垦,煤矿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相应的土地复垦费用。
  
  3、复垦后的耕地,经验收合格的交原村民使用,考虑土地肥力恢复因素,企业应继续补偿二年的青苗补偿费。 4、复垦取土形成的池塘,由企业按照略低于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一次性补偿后,交原村民使用。
  
  九、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 ?
  
  
  参照征地管理费的收取标准,按村庄搬迁补偿、青苗补偿、征地补偿等实际补偿数额,煤矿企业向政府交纳3%的管理费和2%的不可预见费。
  
  十、其它事项
  
  1、本办法发布前,已支付搬迁补偿资金暂没搬迁的自然村,遗留的问题由永城市政府与煤矿企业协商解决。
  
  2、确实迁建不起新房的特殊困难户,由永城市政府与煤矿企业协商予以适当补贴。 3、根据物价变动指数,补偿标准每年作一次相应的调整。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我们在征地的时候可以跟有关部门负责人协商赔偿金额,若是协商不满意的,可以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上级政府会做出相应的处理。赔偿的款项有很多,我们在看赔偿协议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必要可以让律师帮忙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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