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津丢失机动车牌照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天津丢失机动车牌照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天津丢失机动车牌照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天津丢失机动车牌照吗?
  天津市民买到小汽车后,就要为其办理上牌手续了,这时需要注意将牌照固定结实。否则,当下大雨的时候,因为螺丝松动,小汽车的牌照很可能会雨水冲走。没有车牌是不能上路的,车主应该及时补办。那么天津丢失机动车牌照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补办的相关知识。
  
  一、天津丢失机动车牌照吗?
  
  1、车管所及各车管分所办理。个人车辆补领号牌由所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外埠人员还需携带天津市居住证明或办理回执)就近选择市车管所或各车管分所办理即可。单位车辆补领号牌由代办人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公章、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明到上述地点办理。办理该业务过程中,市民可自由选择号牌邮寄到家(较快捷)或者到车管所及各车管分所自取方式均可。需注意,如只丢失一面号牌,补领时需将另一面交回。
  
  2、网上办理。市民可足不出户通过天津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需实名注册)、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需实名注册)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补领机动车号牌业务,号牌制作好后邮寄到家。
  
  二、天津补领机动车牌照需要哪些资料?
  
  1、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未申领证书的一起补办)。
  
  2、车主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一份。
  
  3、交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一张(私车)。
  
  4、交验有效的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公车)。
  
  5、公车由车属单位在《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盖公章,法人代表委托单位员工办理的出具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
  
  三、车辆没有悬挂机动车牌照会受到什么处罚?
  
  当车辆行驶在积水的路面上时,水流打在保险杠上,遇阻后向上挤入车牌与保险杠之间的空隙处,使牌照受到向外的推力。推力和水流的阻力交替作用下,牌照螺丝容易松动脱落,导致机动车牌照掉落或丢失。
  
  市民如发现牌照丢失,应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办理补领号牌业务,如果不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一经查获,将面临罚款200元、记12分处罚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通过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知道了天津丢失机动车牌照吗。车牌丢失后,车主一定要及时补办,不能开着无牌的车子上路,否则会被扣12分,并罚款200元。签署补办手续也不复杂,目前天津市民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既可以到车管所申请补办,也可以在网上提出申请,在网上申请通过后,车管所会将新牌邮寄给车主,这是非常方便的。
  
  
  
  

·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2023年如何规定的
    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2023年如何规定的 一、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如何规定的?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1、无照驾驶:罚款200-2000,可...

·刑事案件抗诉的决定权是哪个部门
    一、刑事案件抗诉的决定权是哪个部门? 刑事案件抗诉的决定权是人民检察院,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

·中国政府机关信息公开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国政府机关信息公开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建设透明政府,是目前国家政府着重发展的方向之一。透明政府的第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做到信息公开,国家为此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导和规范各级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人民群众知道和了解政府的工作信息。那么,中国政府机关信息公开条例是...

·离婚时个人没有财产还要平分财产吗?
    离婚时个人没有财产还要平分财产吗 要的,夫妻双方进行离婚时,一般对方没有创造任何财产,但是本着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最后还是需要给予部分财产的,除非是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男女双方结婚时,一方没有携带财产,在合法登记结婚后,也没赚取其他财产的,比如全职太太,那么双方感情发生变化需要离...

·对叛逃罪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安全的,涉嫌犯叛逃罪。那么我国对叛逃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叛逃罪量刑标准是在如何规定的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的注册资本一经确定,就不得随意改变。所以当公司由于各种自身或外来因素要减少注册资本时,一定要了解减少注册资本的正规程序和有关规定。走正规合法的途径减少注册资本。下文是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以及程序,请您阅读了解。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能抗诉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能抗诉吗?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人民检察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提出抗诉:1、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如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

·公司债权债务范围有哪些
    公司债权债务范围有哪些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日新月异。随着社会经济市场化步伐的深入,各种公司也越来越多。公司的正常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债权债务的产生,那么公司债权债务范围具体有哪些,为您解答。 一、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合同的免责事由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合同的法定免责事由和合同的约定免责事由,而这其中约定的免责事由是我们无法提前预知的,必须要由当事人协商确定。那么您知道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法定免责事由...

·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
    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 一、合同成立是否代表合同生效 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 二、合同生效的条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