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ʦ绰13951899110
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
λãҳ  »  
 

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Ͼͬʦ

    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是什么
  
  由于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国家对于征地所征收的实际上是人们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国家进行征地往往是为了大型服务设备的建设,是从公共利益出发。为了规范对于土地的征收。我国出台了《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指导性意见(暂行)》,以及各省市按照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度了各自的征地补偿标准。以下我们对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及补偿标准进行相关了解。
  
  一、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基本概念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市、县行政区域为主),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的综合收益值。
  
  统一年产值标准是计算征地补偿费用的主要依据。征地补偿费用在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土地区位、当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倍数进行计算。
  
  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集体农用地征收补偿测算,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和国有农用地补偿测算可参照执行。
  
  二、贵州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稻田、菜地(鱼塘、藕塘)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8至10倍。
  
  2、征用旱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土地年产值的6至8倍。
  
  3、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征用旱地年产值的2至4倍。
  
  土地年产值,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州、市人民政府或地区行政公署批准。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用的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活出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二)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
  
  3、征用未利用土地的,不给予安置补助费。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被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按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
  
  2、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按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约定或约定不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
  
  3、征用预告通知发布后,在拟征用的土地上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或者地上建筑物的产权人。
  
  我们可以知道。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是以征地统一年产值作为标准。征地统一年产值是通过考虑被征收土地的各种因素,以被征收土地三年以前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作为主要依据所测算的该土地综合收益值。这样能够合理对这块土地的价值进行评估,从而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最终实现双赢。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1、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有所不同。 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 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仅凭欠条本身无法明确是何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2023女方重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女方重婚的情形都有哪些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形...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男女未婚同居的建立的是一种非法同居关系,虽然这种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如果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就财产、子女等问题产生纠纷的话,起诉到法院还是会处理的。那么您知道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同居财产有哪些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

夫妻在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怎么给
    在我国,小孩一般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此时由于他们并不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也没有经济收入,因此很需要父母的抚养。而要是父母在其成长的过程中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也是不能免除抚养义务的。那此时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怎么给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怎么给 我国婚...

法律规定结婚手续如何办理?
    如今在我国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已经不用再缴纳9元的工本费了,换言之现在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说是免费的。但此时也需要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手续来办理,否则就无法成为合法夫妻。那究竟结婚手续如何办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结婚手续如何办理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来说,办理结婚登记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还可以翻案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还可以翻案吗 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核。事故发生后,交警到现场勘查后,划分了责任,并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后,觉得还有新的证据,证明责任划分的不合理,就可以直接找交警队要求复议,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满意的,还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划分责任。最...

一、公民买房贷款怎么办手续?
    一、公民买房贷款怎么办手续? 1.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开发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

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
    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 一、自诉案件刑事案件范围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

起诉变更抚养权要多久才能结束?
    起诉变更抚养权要多久才能结束?一般3-6个月,花费50-300元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

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在夫妻离婚程序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直是一个难题。大多数父母都希望自己能够抚养孩子,就形成了抚养权的争夺,抚养权之争一直以来很激烈,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这可能成为解决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好方法,但是需要法律的依据和支持。 一、什么是轮流...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