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土地使用权证,是我们您证明自己拥有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最基本的一个方式。国家规定所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人们都必须要进行申请登记,而且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在办理的时候很多的注意事项,那么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个人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变更土地登记(过户)流程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流程
  
  1、申请。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
  
  2、权属审核。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
  
  5、颁发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国土资源部调查并核实登记申请内容,国土资源部人员核实之后,土地使用者可以填写土地登记卡,然后土地使用者可以凭着自己的身份证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理有黑幕吗?
    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时存在交通事故处理低效、被人讹诈、保险公司不进行合理赔偿等问题,而有时由于留存的照片、录音、影像作为有利证据,也能使自己合法利益得到保障,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理有黑慕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理有黑慕吗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

·交通事故车辆造成人员伤害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车辆造成人员伤害误工费怎么算?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2、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

·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额度为多少
    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额度为多少民法典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

·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一、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从字面上来看可能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很多人对此都并不了解,但其实对于我们来说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是非常大的,如果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你将这两种权限弄混的话很容易出现笑话,那其实对我们来说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在哪里呢?...

·涉嫌非法拘禁罪可以保释吗
    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尚未被判刑之前,满足法律规定的保释,也就是取保候审条件的,都是可以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那么如果是涉嫌非法拘禁罪可以保释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涉嫌非法拘禁罪可以保释吗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可能判...

·新婚姻法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现在社会上离婚率日益上升,很多夫妻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离婚。而离婚其实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它影响的是一个家庭的生活,尤其是孩子的未来。因此,关于离婚的抚养权问题就收到了很大的关注。那么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婚姻法》已经废止,相关规定需要按照...

·入职先交违约金是不是属于违法
    劳动者是光荣的,只有通过劳动,能够促进社会以及历史不断发展。在我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劳动法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违反劳动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很多朋友对于入职先交违约金是否违法的问题存在疑问。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一、新员...

·为追究更高的房价,有的开发商在与第一个购房者就房屋买卖达成一
    为追究更高的房价,有的开发商在与第一个购房者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之后,又与出价更高的购房者之前进行商品房交易。这在法律上面属于一房二卖,开发商的行为是违法的,同时也会对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害。那实践中该怎样预防开发商一房二卖才好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 一、怎样预防开发...

·工程纠纷未签合同怎么打官司
    工程纠纷未签合同怎么打官司有许多从事建筑工程的相关人士由于各种原因没能签订建筑工程的合同,因此在发生争议时无法依据合同来解决问题,此时往往会依靠诉讼途径来帮助自己维护权益,那么建筑工程无合同怎样打官司呢?下面,的我们就为各位介绍一下在工程纠纷未签合同怎么打官司和打官司的依据,希望...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