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村土地使用盖房子需要了解哪些规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农村土地使用盖房子需要了解哪些规定
您的位置:首页  »  
 

农村土地使用盖房子需要了解哪些规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农村土地使用盖房子需要了解哪些规定
  农村土地相较于城市来说会多上许多,因为农村一般人口较少而且土地的利用率也比较低,所以政府常常会将土地给予当地人们进行耕种或者其他的发展,其中有些人们会选择将这些土地用来建造房屋居住,但建造房屋是需要办理一定手续的,那如果想要农村土地使用盖房子的话有哪些规定是我们需要了解的呢?
  
  农村土地使用盖房子手续需要了解哪些规定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 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 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 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三、几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四)禁建区的不批。
  
  (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四、收费标准
  
  (一)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二)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五、违法占地处罚
  
  (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二)实施处罚的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三)处理标准
  
  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
  
  (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
  
  虽说农村空闲土地多,但地方政府也会对农村地区进行规划,所以想要建造房屋的话,我们还是需要到有关的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只有审批同意之后才能够进行农村土地使用盖房子,否则建造的房屋在规划之外就是属于违规建筑,不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房屋无法居住,还可能给自身带来一定的麻烦。
  
  
  
  

·房产公证委托过户风险有哪些?
    房产公证委托过户风险有哪些?办理委托公证,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转移,你还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相关规定,委托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由于你是委托人,买房人是代理人。如果现在的买房人以后卖房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对外的责任都由你承担。你可...

·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三次致人轻伤怎么判?
    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三次致人轻伤怎么判?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三次致人轻伤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

·信用卡逾期还款会怎样?
    信用卡逾期还款会怎样?一、信用卡逾期还款会怎样? 1、不再享受免息还款待遇。 当欠款金额较小且逾期时间较短的情况下,发卡银行会从发生消费的当天,以消费金额为本金按日计算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会按月收取5%滞纳金。 2、收到催缴通知。 当...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因此大多数人都会购买保险。但是真正遇到严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因此大多数人都会购买保险。但是真正遇到严重的交通事故时,走法律程序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处理?如何才能切身维护个人利益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交通事故受害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应...

·农村户囗在工地死亡怎么赔偿?
    农村户囗在工地死亡怎么赔偿?在工作死亡,一般属于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规定的“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

·在生活当中,大家忙忙碌碌的奋斗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可以为自
    在生活当中,您忙忙碌碌的奋斗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可以为自己争取到一个比较好的生活条件。但是前提是只有您拥有一个好的身体的话,才能够享受自己双手打拼出来的幸福。如果不爱惜自己的生命的话,那么所有的目标就都是空谈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中国醉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中国醉驾标...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一、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二、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出现了很多“豆腐渣”工程,造成了无法估计的损失,建筑工程的质量十分重要,一旦出现问题,损失的可能不只是财产,还可能会造成人命的伤亡,所以国家出台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建筑...

·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对于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共有十个等级,但这其中是不包括工伤导致职工死亡的情况。对于工伤鉴定等级的确定需要根据伤残程度来确定。今天,我们就来为您具体阐述一下其中九级工伤鉴定标准的内容吧。 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1)癫痫轻度; 2) 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

·打印遗嘱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后,打印遗嘱成为一种新的遗嘱形式,而不再被归类于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