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要怎样才能认定夫妻间的感情破裂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要怎样才能认定夫妻间的感情破裂
您的位置:首页  »  
 

要怎样才能认定夫妻间的感情破裂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结合是因为感情琴瑟相合,分离是因为感情破裂。而在诉讼离婚中,也只有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了之后,那么法院才会做出离婚的判决。那此时要怎样才能认定夫妻间的感情破裂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要怎样才能认定夫妻间的感情破裂
  对于普通人在普通时期的离婚要求,法律同样做了限制,并不是一方提出离婚就一定会得到法律的支持,除非两人对离婚问题协商一致。我国《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判决离婚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做了一些较明确的规定,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等。如果有这些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就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时,法官要在整个案件中通过法庭调查、辩论等手段查清事实综合判定双方是否感情破裂。通常情况下,只要没有明显的感情破裂情形,在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官都会倾向于判决不准离婚或动员原告撤诉。此后六个月内,原告一方不能再起诉离婚,此期间就起到一个冷静期的作用。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坚决不同意的情形下,绝大多数的案件都以判决不准离婚为结果。即使有些人认为他们有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仍然很难得到支持,原因是证据往往准备得不充分,而法官在审查离婚原因时极其严格,因为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必须是严格符合法定理由,证据相当充分才可以。假设一方以配偶与他人同居为理由起诉离婚,在另一方不承认的情况下,原告的举证责任很重,而同居的证据很难取得,有些当事人采用了跟踪录像、拍照、通话录音等等方式,仍然很难证明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事实,而法律上讲的“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指的是较长期稳定的同居,偶尔的同居行为往往被视为是普通的婚外情,并不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对于有普通婚外情者,法律上一般认为他在婚姻中存在过错,但并不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只有较严重的婚外情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才被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还有的当事人以夫妻分居二年以上为主要理由提出离婚,但是分居的证据更难取得,此处的分居一般指因感情不和连续不间断的分居,要想证明一个事件存在证据还比较好取得,要想证明一个事情二年以上都是不存在的,如何去证明呢?所以在实践中,有些法官甚至在思想上认为分居的事实根本就无法证明,除非另一方认可,这种想法未免有失偏颇,但是,分居的事实确实很难证明,在现实中我们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的比例很小。这也是我们国家对离婚的一种限制,事实证明,经过第一次起诉之后,在此后的冷静期间,有一些婚姻还是维持了下来,这也说明,适当的对离婚进行一些控制是完全有必要的。
  二、感情破裂的如何离婚
  (一)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二)起诉离婚手续:1、向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2、带结婚证原件,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户口本复印件、诉状全部一式三份到法院去立案,要求离婚和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时的债务也是离婚中的焦点问题,需要您多加关注。但也需要注意,夫妻在离婚是对债务做出的约定,也是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的,同时这样的约定即使生效也是在离婚夫妻内部之间有效,对外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我国是否存在暴力犯罪司法解释规定?
    暴力犯罪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我国不存在暴力犯罪司法解释规定,但在《刑法》当中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所述:1、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概念指行为人使用具有强烈杀伤力、破坏力的犯罪工具和危害性极大的强暴手段获危险方法,对公民人身、公私财产和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一些刑事案...

·欠钱15万一直不还怎么办?
    欠钱15万一直不还怎么办?欠钱15万一直不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诉讼。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老人再婚后,对方子女对其是否有赡养义务?
    1、《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4--经营者持股
        1.基本目的:
    
      (1)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的责任先到位。
   &n...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我国是否有效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裁定驳回申请。裁定后不得上诉。
...

·一、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
    一、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走人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

·一、离婚境外财产房产怎么分割?
    一、离婚境外财产房产怎么分割? 我国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适用“采取法院所在地法律”原则。也就是说,在我国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一概适用中国法律。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夫妻结婚以来的积蓄和房产都是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根据两人的实际情况,应当将国外的房产按照共同财产处理,双方都不想拿...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哪些?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哪些?一是从工程类别上,其对象包括房屋建设、市政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电力、石油、化工、水利、轻工、机械、纺织、林业、矿业、冶金、通讯、人防等各类建筑工程。二是从建设程序上,其对象包括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鉴定、使用、维护、加固、拆除以及管理等多...

·医疗过错轻微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医疗过错轻微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一、什么叫医疗事故责任程度 “责任程度”即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也是医疗过失行为与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法律因果关系,它是条例中确定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应考虑的三个因素之一。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中明确了医疗过失行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