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有哪些
  在我国,医患矛盾属于社会矛盾中最经常发生、最普遍的矛盾了。医患矛盾出现的原因与医疗事故等医疗纠纷密切相关。若是医疗纠纷处理不好,不仅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对我国医疗秩序也起到了负面影响。针对此种现象,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我们将针对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来为您介绍。
  
  一、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有哪些
  
  1、《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
  
  3、有两个注意点:
  
  一是我国有一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由于立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还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因此,索赔时应注意避开引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二是医疗事故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医院对其没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就得赔偿。同时,改变了以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完全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自己“清白”才能免责的做法,转为必须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否则医疗机构免责。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二、处理医疗纠纷有哪些方法?
  
  1、协商。
  
  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医疗纠纷调解的方式
  
  1、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2、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就我国的情况而言,卫生行政机关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此作了专门规定:卫生行政机关调解的范围是当事人之间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争议;调解是可选择的并且不具有强制力,其履行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及行业主管机关,其所具有的权威性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医疗纠纷都通过调解获得解决。
  
  3、诉讼调解。诉讼调解也称司法调解,是指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的调解。
  通过上文的学习,我们可以得知在《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中,规定了医疗纠纷处理所依据的条款。当我们遇到医疗纠纷的时候,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以及诉讼的方式进行纠纷的解决。我们提醒您一定要注意医疗纠纷的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受房价上涨的影响,很多人虽然想要购房,但却有心无力,毕竟现在
    受房价上涨的影响,很多人虽然想要购房,但却有心无力,毕竟现在我国整体房价都是偏高的。而此时房价自然作为购房者首要看看的因素,但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到其他的一些因素才行,否则就有可能出现问题,损害到自身利益。那么现在买房子考虑哪些因素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房流程是怎...

·离婚起诉书要交几分
     要是夫妻无法协议离婚,而此时一方又有很强的离婚意愿的,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就要求以书面的离婚起诉书来启动离婚诉讼程序。那您知道离婚起诉书要交几分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起诉书要交几分 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

·哪些情形认定为工伤
    哪些情形认定为工伤 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经本单位负责热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进行技术改进的;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的活动的;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

·花钱托人办事没成功,起诉要求返还能支持吗?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在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给付受托人财物,企图通过不正当途径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这种行为助长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为部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财物创造了条件,也破坏了国家管理制度,扰乱了社会秩序。因...

·公司商标怎么转让给另一个公司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

·分居期间的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
    分居期间的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实践中不管夫妻是因为什么原因而造成分居的,在分居期间双方都是要各自生活,因此除了会取得财产外,同时也有可能欠债。那此时分居期间的夫妻债务要怎么处理才好呢?毕竟此时夫妻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 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工作职责,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人员从业行为,提高监理水平,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规范制定《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

·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的利弊有哪些
    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的利弊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的利弊 (1)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政策 2014年10月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不涉及借壳上市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并购重组将取消行政审批;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

·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费用是多少
    办理公证是加强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因此各种各样的公证书也就出来了,当然这其中与财产相关的公证是比较多的,就包括继承权公证书。但办理公证书并不是免费的,那么办理继承权公证书费用是多少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

·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包括哪些?
    公安局接到群众有关诈骗案件的报案后,会组织警力成立专案组。接下来重点工作就是调查取证,寻找犯罪嫌疑人。只有证据确凿,公安局才能将案件交给检察院,否则没有证据是无法起诉的。那么,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包括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 一、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包括哪些?...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