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才能避免车险定损争议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才能避免车险定损争议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才能避免车险定损争议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何才能避免车险定损争议相信很多有车一族都为自己的爱车购买的有相应的车险,而在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的时候,需要先对车辆遭受的损害做出定损,之后才能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而这个过程中也是很容易产生争议的,那此时如何才能避免车险定损争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才能避免车险定损争议
  
  招数一:定损金额可协商。
  车险定损的争议中,对维修价格的争议占了多数。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若对定损额存:异议,可以与定损员多沟通,并由定损员与维修厂协商处理。
  招数二:维修方式事先确定。
  除维修价格易起争议外,车辆某些部位损坏后,到底应该更换还是应该维修后继续使用,投保人和定损员的意见也容易存在分歧。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招数三:定损、维修要去一处。
  除上述两项提醒外,如果前期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的,切莫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以免索赔时,保险公司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认损失金额,令车主本人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二、私自改装车辆如何处罚:
  对擅自改装、拼装机动车的维修厂家,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零部件、作业工具,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件。同时,交通运输管理所和各交管站还将加大对改装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经营户恶意改装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继续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经查实后,一律采取强制措施,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并处以3000元的罚款。若想要避免发生车险定损争议的话,可以采取上述几种方式,但这也不能保证肯定就能避免争议的发生。而一大发生争议,作为当事人也要清楚自己可以采取怎样的措施,以免因为争议给自己造成更多的损害。要是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取保候审后逃跑的后果有哪些
    取保候审后逃跑的后果有哪些 一、取保候审后逃跑的后果有哪些 首先,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会被没收;如果是提出保证人的话,保证人没有及时报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的,要处以罚款,有犯罪行为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次,会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的具体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

·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的话,那么就是有效的 产权证书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据之一,在法律上推定为权利,但其不具有绝对的证明效力。本案涉诉房屋不动产登记薄的物权状况与真实的权利状况不一致。故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未被法院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在我省...

·交通事故哪些情况交强险不赔
    交通事故哪些情况交强险不赔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征地补偿分配方式决定内容是什么?
    征地补偿分配方式决定内容是什么? 国家征收人民土地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国民过得更好,但国家征收土地不能强硬地直接进行,而是应该通过补偿被征收人以抚平其对征收决定不满的情绪。但是城市范围不断变大也使得征收土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下面一起俩看看征地补偿分配方式决定内容是什么? 征地...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何时起算?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实践中,多数用人单位能够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

·违规停车罚款多少
    违规停车罚款多少钱,怎么扣分随着城市机动车的增多,如果不对机动车的停放问题作出合理的安排,那么就会很容易引起城市交通的混乱。因此在我国,将机动车违规乱停的行为规定为了交通违章行为,一旦发现机动车有这样的行为就要作出相应的处罚。那实践中违规停车罚款多少钱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就是造成了劳动者的死亡,而此时死亡的情况并不算在工伤伤残等级里面,这是格外的,并且在具体做出赔偿的时候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与工伤伤残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下文中,我们带来2017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

·最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征地补偿标准   为促进土地资源科学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爱...

·去法院提起离婚是否会判离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协议离婚不成时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夫妻中的一方去法院提起离婚是否会判离呢?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问题,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去法院提起离婚是否会判离 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这是很多选择诉讼离婚...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手续?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手续? 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均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