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入职前签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什么?ʦ绰13951899110
入职前签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λãҳ  »  
 

入职前签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www.nj48.com Ͼͬʦ

    出去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只有签署劳动合同之后我们的权益才受到法律保护。可是有的企业第一个月是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再正式签署劳动合同。下面我们来看看,入职前签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
  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
  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
  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总的来说,入职前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且我们与单位要人手一份。若是遇到第一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单位要发放双倍工资给予劳动者,若是不发放的,可以到劳动局请求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关于入职前签劳务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您明白了吗?
  
  
  

提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
    提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当事人提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呢?若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那么有可能导致最终的仲裁裁决结果对自己不利,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介绍。一、提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1、劳动争议仲裁申...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险字〔1988〕2号

  国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作出新的规定,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经商得人事部同意,现就执行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

没结婚彩礼钱返还给男方吗?
    没结婚彩礼钱返还给男方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拉横幅的债权人侵犯债务人的名誉权吗?
    拉横幅的债权人侵犯债务人的名誉权吗?在法院的审判实践中,侵害名誉权行为构成一般应符合以下四个要件:首先,行为人要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其次,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上述行为负有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再次,上述侵权行为造成了受害人名誉受损的结果;最后,侵权行为与侵害结...

玩忽犯罪构成有哪些条件?
    玩忽犯罪构成有哪些条件?玩忽犯罪构成的条件有:不以职守为己任,思想上不重视,态度上不严肃;擅离职守,不坚守岗位,逃避职责义务;不认真执行职责权限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不完全执行职责权限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义务;其他玩忽职守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等。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
    强迫交易罪是通过非法手段来强迫他人进行交易的一种罪行。强迫交易罪违反了我国的法律,并且也侵犯了商品的交易市场的秩序。关于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的我们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1、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

法人股东参加股东会的手续有什么?
    法人股东参加股东会的手续有什么? 一、法人股东参加股东会的手续有什么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但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如果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婚内出轨生子抚养归属应当如何进行确定?
    婚内出轨生子抚养归属应当如何进行确定?当代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离婚的话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进行明确的规定,有的时候法院在进行离婚判决的时候会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来进行确定,那么婚内出轨生子抚养归属应当如何进行确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

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可否定罪?
    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可否定罪?当乘坐出租车,去餐厅就餐,或者购物时去试衣间试衣,无意间将贵重物品遗失,难以寻回,这是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现象,即使报了案,寻不回的可能性也很大。这些无意间丢失的物品属于遗失物,但是对拿走遗失物如何定性?下面我们就来和您聊聊。 一、什么是遗失物? 遗失...

企业名称与商标权的区别?
    企业名称与商标权的区别有哪些 一、企业名称与商标权的区别有哪些? 1、一个公司一般都只有一个商业名称身份证一样,一个人就只有一个名字,企业可以有多个商标,并且一个商标也可以用在多个企业名称上。 2、表现形式不同,商标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可以是图形,也可以是文字,还可以是字母...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